各镇人民政府,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委办局和县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关于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深化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支持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培植服务业重点企业,推动全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在我县现有激励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
1、对当年新增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入统时段分档次奖补。在一、二、三、四季度(含年度申报)入统的,依次按照10万元/家、8万元/家、6万元/家、5万元/家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对完成规上培植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5万元/个进行奖补,超额部分按6万元/个进行奖补;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2万元/个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3、对当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其中属于管道运输业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及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类别的,另外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4、鼓励运输企业整合规模较小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给予首次进入规上服务业或规上交通运输业的运输企业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财政局〕
二、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5、工业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成立贸易公司,列统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给予所属板块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6、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7、支持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实施科技研发、运维服务等项目,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对分离企业提供贷款扶持,贷款额度、利率向分离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滨海金融监管支局〕
8、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在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手续时,建立一对一辅导办理机制,限定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落地
9、对新落地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10、对市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当年认定的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给予所属板块10万元/个奖励;对当年新增列入省重大项目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四、支持服务业企业品牌建设
11、对新评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给予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并通过验收的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发改部门组织的“中国品牌日”等重要展会活动的企业,给予5万元/次补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12、支持企业培育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年培训合格并取得家政服务职业(工种)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人数达1000人、2000人、3000人的,分别给予6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奖励;评选滨海家政服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文件中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与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年兑现一次。自本政策印发之日起,滨政发〔2021〕22号和滨政发〔2024〕17号文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