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5-0091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5-03-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支持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培植服务业重点企业,在现有激励政策文件基础上,制定本支持政策,旨在推动全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1.支持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

(一)新增入统规上服务业企业奖补:对当年新增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按入统时段分档次奖补。一、二、三、四季度(含年度申报)入统的,依次按10万元/家、8万元/家、6万元/家、5万元/家奖补。这一政策鼓励企业尽早完成入统,及时纳入规模发展行列,享受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队伍。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二者将协同推进奖补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二)板块完成规上培植目标奖补:对完成规上培植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5万元/个奖补,超额部分按6万元/个奖补;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2万元/个奖补。此政策激励各板块积极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培植工作,无论是完成基本目标还是超额完成,都能获得相应奖励,激发板块工作积极性,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动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样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特定行业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额外奖励:对于当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中,属于管道运输业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及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类别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些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额外奖励,鼓励这些行业的企业加快发展,提升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四)运输企业整合奖励:鼓励运输企业整合规模较小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给予首次进入规上服务业或规上交通运输业的运输企业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整合资源有助于提升运输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行业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由县交通局、县财政局负责执行,推动运输行业整合发展。

2.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一)工业企业成立贸易公司奖励:工业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成立贸易公司,列统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给予所属板块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有利于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奖励企业和所属板块,能调动双方积极性,推动主辅分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为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二)分离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奖励: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这一奖励措施为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供了发展动力,促使其不断提升经营水平,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全县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由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分离企业项目扶持与金融支持:支持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实施科技研发、运维服务等项目,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对分离企业提供贷款扶持,贷款额度、利率向分离企业倾斜。这为分离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从科技创新到金融服务,助力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和技术难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为县科技局、滨海金融监管支局。

(四)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在办理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手续时,建立一对一辅导办理机制,限定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能让分离企业快速进入市场运营,减少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责任单位为县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

3.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落地

(一)重大服务业项目“一企一策”:对新落地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重大服务业项目对全县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一企一策”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和实施。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具体政策。

(二)市、省重大项目奖励:对市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当年认定的新开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给予所属板块10万元/个奖励;对当年新增列入省重大项目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这激励各板块积极推动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提升全县服务业项目的规模和质量。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4.支持服务业企业品牌建设

(一)服务业集聚区及试点企业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给予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并通过验收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发改部门组织的“中国品牌日”等重要展会活动的企业,给予5万元/次补贴。这些奖励措施鼓励服务业企业和集聚区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活动,提升全县服务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建设奖励:支持企业培育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年培训合格并取得家政服务职业(工种)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人数达1000人、2000人、3000人的,分别给予6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奖励;评选滨海家政服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家政服务是民生领域的重要服务业态,通过品牌建设和人才培养奖励,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为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政策实施保障

1.奖补资金保障:文件中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保障,确保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和相关单位能够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2.政策解释与执行原则: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政策,与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每年兑现一次。明确政策解释主体和执行原则,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误解和冲突,保证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政策时效性:自本政策印发之日起,滨政发〔2021〕22号和滨政发〔2024〕17号文件停止执行。新政策的出台将结合当前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为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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