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居民医保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7〕95号)和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将所有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实现100%参保。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外出务工人员);
2.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常住外来人员;
三、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年满18周岁(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47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270元。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老武警、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发放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分别负责人员信息核查,核实无误后于12月20日前汇集至县医保经办机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应保尽保,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四、缴费方式
1.已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缴费;也可在江苏医保云APP“家庭共济”模块,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费;还可通过农商银行网点柜面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到“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查询打印缴费凭证。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的,经确认后不需重复参保缴费。
2.新参保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站)或村(社区)医保工作室填写参保登记表,由镇村经办人员现场将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指导新参保人员手机缴费。
五、工作举措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具体举措如下:
(一)宣传动员。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讲清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筹资标准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信、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政策等,特别是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和中断人员再参保都有不少于3个月的等待期,每断缴1年,会增加1个月的等待期,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全面推动。各镇(区、街道)组织居民参保缴费,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原则,到就近的镇、村医保工作站(室)办理,困难群体由县医保部门统一处理。对于新参保人员,及时参保登记;对于身份证信息不准确的参保人员,及时采集信息并修正,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按时缴费,待遇不受影响。
(三)突击扫尾。医保部门根据城乡居民缴费情况,及时向镇(区、街道)、相关部门反馈未缴费人员名单,由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建立台账,及时做好扫尾征缴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全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二)密切协作,明确各方责任。县税务部门负责做好居民医保保费筹集工作,拓宽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培训指导镇村两级业务专干熟练掌握微信、支付宝缴费小程序,不断提升征缴效率。县医保部门负责提供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信息,做好参保工作的细化和分解,并与税务部门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县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残联部门负责资助参保人群的审核上报。各镇(区、街道)按照县统一部署要求,明确专门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扎实有效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三)强化监管,确保有序推进。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原则上只限微信、支付宝、江苏医保云APP、农商行柜面四种缴费渠道。县纪委监委对保费征缴工作全程监管,不得搭车收费,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宣传标语(参考)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宣传标语(参考)
1.一份医保,一生安好。
2.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3.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4.一份补贴一份爱,居民医保真实在。
5.书到用时方恨少,别遇大病未参保。
6.每天只花一块多,国家补贴是大头。
7.每天少抽一支烟,参加医保最省钱。
8.每月少喝一瓶酒,全家参保钱就有。
9.集中参保别错过,连续参保有激励。
10.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
11.断保再续划不来,补齐欠缴还等待。
12.门慢门特有保障,住院治疗更安心。
13.青年有老又有小,自己不能先病倒。
14.莫拿青春赌明天,头等大事是参保。
15.和谐社会政策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16.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17.居民医保,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18.为自已参保,求一份安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