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策文件发布背景是?
答: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居民医保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7〕95号)和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发布该政策通知。
问:该政策文件想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是?
答: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将所有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实现100%参保。
问该政策中提到的参保针对哪些人群?
答:
1.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外出务工人员);
2.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常住外来人员;
问:参保的缴费标准怎样?
答: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年满18周岁(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47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270元。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老武警、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发放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分别负责人员信息核查,核实无误后于12月20日前汇集至县医保经办机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应保尽保,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问:参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
1.已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缴费;也可在江苏医保云APP“家庭共济”模块,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费;还可通过农商银行网点柜面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到“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查询打印缴费凭证。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的,经确认后不需重复参保缴费。
2.新参保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站)或村(社区)医保工作室填写参保登记表,由镇村经办人员现场将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指导新参保人员手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