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滨海县乡村振兴展示厅EPC总承包工程已经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现对滨海县乡村振兴展示厅EPC总承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共滨海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水务大楼一楼。
2、建设规模:滨海县乡村振兴展示厅EPC总承包工程,场馆建筑总面积1607m²,其中一楼西侧595平方米,一楼前厅300平方米,一楼东侧712平方米。总投资约1300万元。招标人可根据设计方案及项目实际需要进行实施。
3、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包括布展(含展品展项、装饰及改造)、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的方案设计(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
(2)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含材料设备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投标报价书等,招标人已提出设备技术需求和推荐品牌的,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并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布展、智能化、水电、声光电、软体等)。
(3)施工:包括布展(含展品展项、装饰及改造)、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五包”,即包建设规模、包技术标准、包工程质量、包合同工期、包工程造价。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须符合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及发包人要求,中标人最终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质量标准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及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换证期间处于有效期内的新证、旧证都有效)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4.4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形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 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上传至系统,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2日下午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王志东 联系电话:13850192607
4、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确认施工合同价的5% ,中标人同时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2、展厅基础墙体搭建完成后十日内支付至确认施工合同价的25%;3、在多媒体设备进场、墙面展示内容开工后支付至确认施工合同价的6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确认施工合同价款的80%;5、待政府审计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审计价的95%;6、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二年)满一周内无息付清。
八、设计成果补偿及标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共3名,中标单位不予补偿,第二名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分别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补偿费用,其他未入围投标人不予补偿(如进入详细评审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等原因造成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的,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一概不予补偿)。获得补偿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的合理部分,招标人有权无偿采用,并由中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合理性方案进行整合。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中共滨海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姚炯 电 话:15962005997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东 联系电话:13851092607
附件: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