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滨海县228国道、204国道亮化工程 已由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滨政服投资【2026】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滨海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2026年滨海县228国道、204国道亮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新建路灯、常规路灯基础、路灯电缆、卡口相机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836万元。
2.1.3招标范围:拟对228国道、204国道滨海段实施亮化改造,同时在重要交叉口、节点、县界处设置卡口相机等。包括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20002000397001001 | 2026年滨海县228国道、204国道亮化工程 | 拟对228国道、204国道滨海段实施亮化改造,同时在重要交叉口、节点、县界处设置卡口相机等。包括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
2.1.6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工程质量”可填写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至少一个交通公路照明/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需提供业绩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信誉要求
3.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00秒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gov.cn/)同步发布。
9.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其他
10.1申请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参与文件解密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申请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10.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解密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10.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10.5本项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申请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10.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上述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项目完工经业主单位检测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40%;完工一年后且通过交工验收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70%;余款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
注:①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工程款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包人将优先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工程款,届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开通数字人民币结算业务。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施工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监管约定。违约金(如有)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701119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836998、13815518698
行政监督部门: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15-68110215(建设管理股)
2026年8月31日
附件:评标办法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企业业绩与技术能力:20分 履约信誉:1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投标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标结束后,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一旦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复核、异议、复议或者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或递补。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 部署与规划 |
5分 | 优(3.8~5分):施工区段划分清晰,人员、机械、材料等资源配置合理,工序衔接有序,充分结合G228、G204、S328线路分段作业特点,施工总体部署针对性强,完全适配国省道公路施工作业场景; 中(2.5~3.8分):施工总体布置基本完整,资源配置基本满足工程需求,施工组织总体可行; 差(0~2.5分):施工部署逻辑混乱,工序安排不合理,资源配置缺失,可操作性差。 | |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4分 | 优(10.5~14分):路灯基础浇筑、灯杆及灯具安装、桥梁路灯支架预埋、电缆非开挖拉管/开挖敷设、供配电设备安装、交通监控杆件及设备安装、旧设施拆除等各分项施工工艺明确、技术措施可靠,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道路照明、交通监控相关规范要求,工序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中(7~10.5分):主要分项施工方案基本完整,工艺方法基本满足规范要求,无重大缺陷,总体可行; 差(0~7分):主要施工方案缺项较多,工艺措施不明确,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存在明显缺陷。 | ||||
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 | 8分 | 优(6~8分):准确识别国省道边通车边施工交通导行、地下管线保护、桥梁路段路灯安装、非开挖拉管施工、智能照明与监控系统集成对接等工程重难点,对应专项方案详实、技术措施具体可靠,应急预案完善,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施工需求; 中(4~6分):对工程重难点有基本识别,对应保障措施基本齐全,无明显疏漏; 差(0~4分):重难点识别不到位,专项措施空泛,无针对性,无法指导现场施工。 | ||||
质量、安全、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 | 6分 | 优(4.5~6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关键工序质量管控点明确,符合公路工程质量管控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占道施工等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工期节点划分清晰,进度保障措施有力,完全满足项目总工期要求; 中(3~4.5分):质量、安全、工期保证体系基本齐全,相关措施基本满足通用规范要求; 差(0~3分):保证体系缺失,相关措施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工程实施需求。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5分 | 优(3.8~5分):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完善,符合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扬尘管控相关要求;绿化破除与恢复、施工废弃物处置、噪声防控等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可行; 中(2.5~3.8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扬尘防治措施基本齐全,满足基本管控要求; 差(0~2.5分):相关措施缺失或不符合属地管控要求,存在明显环保风险。 | ||||
系统调试与缺陷责任期运维方案 | 2分 | 优(1.5~2分):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的单机调试、系统联调方案完整,与主管部门现有平台对接措施明确;缺陷责任期运维响应机制健全,人员、备品备件保障到位; 中(1~1.5分):具备基本的系统调试与运维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差(0~1分):调试与运维方案缺失或不可行。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
10分 | 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资格要求,得基础分9.5分;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提供1项同类公路机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0.25分,提供2项同类公路机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0.5分,最多加0.5分;本项满分10分。 | |
技术负责人 |
10分 | 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资格要求,得基础分9.5分;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提供1项同类公路机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0.25分,提供2项同类公路机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加0.5分,最多加0.5分;本项满分10分。 | ||||
2. | 3. | 4. |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 5分 | 拟派专职安全员(持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均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岗位证书齐全有效的,得5分;每缺少1个符合要求的岗位,扣1.5分,扣完为止。 | |
2.2.2 (3) | 技术能力 | 20分 | 技术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可靠性、运行稳定性、系统匹配性、质保期限等资料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要求的得20分,标注★项的关键技术项,每出现1项负偏离扣2分,其余项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至本项0分为止。 | |
2.2.2 (4) | 其他因素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的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得15分,A级以下企业得14分。 注:本项须提供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类评委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以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