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7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滨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反馈至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孙淼淼 联系方式:13615162703
通讯地址:滨海县交通环保大楼
邮箱:1264827007@qq.com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