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地震局牌子。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滨办发﹝2019﹞38号),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有:
1、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
2、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发展规划、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职工购房补贴和集资建房等房改事项的审批以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计划。
3、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4、负责指导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拟订物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协调和督查工作。依法鉴定房屋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危险房屋的治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拟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业行业发展。指导并负责全县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促进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7、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8、组织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计划和城镇住房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编制村镇规划,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10、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工作。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11、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抗震设防工作。编制抗震防灾规划。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综合管理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县地震震情监测预测管理工作。
12、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排水、城镇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做好城镇供水相关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城市供水、乡镇供排水、节约用水等工作。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科)、建筑工程科(消防管理科、执法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抗震设防与震情监测科。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滨海县迎宾大道9号
邮政编码:224500
电 话:0515-84100861
作息时间: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