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8名参保人员符合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电话:0515-89118005,69962231。
滨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5-01751 | 组配分类 | 医疗卫生 |
| 发布机构 | 滨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11-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5年度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
评估结论公示(第十四批)
根据《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8名参保人员符合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滨海县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电话:0515-89118005,69962231。
滨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