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7:58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县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县人力资源产业园招商及运营管理、孵化、品牌培育宣传、人工等;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平台运行;举办招聘及各类活动(含专业论坛、专家学术会议、推介会、博览会的举办)。具体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650万元【平均每年330万元】。

2.3项目地点:滨海县人力资源产业园 

2.4工  期:1735日历天

注:1735日历天为预估量(招标时按1735日历天执行,实际工期为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考核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3年3月 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2023年 12月 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详见投标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2,400-998-00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27日09时00分00秒,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 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后七日内将产业园本年度运营费用(2024年度运营费用按实际运营的天数折算)的50%预付至乙方指定的产业园运营公司帐户(中标单位须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保函);2025年1月15日前甲方对乙方2024年度运营服务质量予以考核(详见附件《滨海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甲方对乙方2024年度考核的分值核算乙方最终可获得的2024年度运营费用金额,扣除甲方2024年度已支付的运营费用后,剩余款项于2025度1月30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产业园运营公司帐户。

(2)2025年1月1日至7日内将产业园本年度运营费用的50%预付至乙方指定的产业园运营公司帐户(中标单位须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保函);2026年1月15日前甲方对乙方2025年度运营服务质量予以考核(详见附件《滨海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甲方对乙方2025年度考核的分值核算乙方最终可获得的2025年度运营费用金额,扣除甲方2025年度已支付的运营费用后,剩余款项于2026年1月30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产业园运营公司帐户。后续付款方式以此类推。

注:①实际运营费用=中标价/1735日历天*实际天数;②乙方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海县港城路广电大楼三楼    

邮    编:         224500            

联 系 人:罗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3770112307   1537123352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08室 

邮    编:         2245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王先生       

电    话:15151022167   18019601352

电子邮件:451128177@qq.com    

2024年3月6日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 

企业实力12

服务方案:40

业绩:8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序号

评分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40分)

报价(40分)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K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商务部分(20分)

企业实力(12)

投标人自成立以来获得县级人力资源行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或荣誉的,得1/个;市级人力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或荣誉的,得1.5/个;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或荣誉的,得2/个,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行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投标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招商渠道的,以投标人提供合作渠道的合作协议为准,每提供一份合作协议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高校、职技院校的人才引进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份合作协议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8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中标公示截图或者中标通知书运营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服务方案(40分)

总体实施方案路线思路及管理理念6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路线思路及管理理念,可从①方案的完整性②合理性③专业性④科学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招商措施方案6

提供的招商方案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全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项目重、难点分析6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以及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项目建设方案6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项目宣传策划、项目建设方案以及以往组织的活动宣传报道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服务定位建设方案(4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园区服务定位建设方案,可从①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③科学合理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2.4-4分酌情评分。

服务运营方案6

制定园区服务运营方案,对服务运营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运营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6

根据①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性②管理构架和各部门职责是否明确③根据供应商的管理、激励、监督、奖惩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范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由评委3.6-6分酌情评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