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桃李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公寓运营等服务内容,运营面积约5万㎡。具体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60万元。
2.3项目地点:滨海县桃李人才公寓
2.4工 期:365日历天
注:壹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试用期为一个星期,试用期间,甲方和客户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测评,测评不达标的自然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服务期内,若乙方服务标准每期均能达到甲方考核要求且无明显不足,合同期满前20天内,双方无异议,甲方和乙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乙方如不愿意续签合同,须在本合同服务期满之前30天以上提前告知甲方,并于合同到期后自行离场。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并承诺服务质量达到优质服务的管理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本项目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如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身份。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2,400-998-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 月29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提供1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费采取按月支付方式,每月期满后,根据招标人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每月组织不定次考核,考核结果汇总统计并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中标人于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向招标人提供上月服务费全额发票,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招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
11.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滨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大楼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6031289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0616383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二楼2108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邮 箱:451128177@qq.com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