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3-0219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5-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为扎实有效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滨海县城市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条例》适用范围和允许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18:00,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 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收到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提出的修改意见。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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