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为扎实有效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滨海县城市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条例》适用范围和允许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区域范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18:00,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 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收到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提出的修改意见。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