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内废弃物料处置(行政代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2-013
2.项目名称: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内废弃物料处置(行政代处置)项目
3.预算金额:3360万元
4.最高限价:3360万元
5.采购需求: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政策、文件等,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厂房内废弃物料处置(行政代处置)项目,需要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精(蒸)馏残渣、废盐,预估处置量共计约8000吨。(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含HW49、HW11,危险废物代码含900-041-49、900-013-11、900-000-49,核准经营方式为【焚烧和填埋(刚性)】,处置余量满足【本年度(2023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900-013-11)余量不低于7800吨,本年度(2023年)填埋(刚性)方式处置(900-000-49)余量不低于200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可委托第三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②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满足至少一项采购需求中的核准经营类别及核准经营方式且本年度尚有处置余量。
②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所有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达到[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49、HW11、,危险废物代码含900-041-49、900-013-11、900-000-49,核准经营方式为【本年度(2023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900-013-11)余量不低于7800吨,本年度(2023年)填埋(刚性)方式处置(900-000-49)余量不低于200吨】要求。
③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明确指定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方可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统筹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获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成员中,如某一供应商成员已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则与其存在前述关系的供应商成员均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4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5.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等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5)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滨海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仍在试运行阶段,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使用疑问的,应当自行主动及时与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软件技术公司联系予以解决,否则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或确定投标后可以自行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确认并预留应急联系信息便于招标活动信息的及时告知,或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获取信息,否则因信息关注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声明: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投标备用文件递交地点:a15851110809@163.com 。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工作人员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05不见面交易开标室开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标的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适用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电话:0515-84383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人:徐鹏程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
通讯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鹏程
联系电话:158511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