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2023年冬季香樟防冻液、防寒布采购及防寒布拆、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0 18:02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2023年冬季香樟防冻液、防寒布采购及防寒布拆、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11-155 

2.项目名称: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2023年冬季香樟防冻液、防寒布采购及防寒布拆、裹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9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2023年冬季香樟防冻液、防寒布采购及防寒布拆、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香樟防冻液采购、运输、防冻液喷洒施工;防寒布裹、拆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后期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1)防寒布裹、拆工作,依据招标人指定时间前完成。

(2)香樟防冻液喷洒工作,接到甲方通知,4小时组织人员进行香樟防冻液喷洒,并在寒潮来临前48小时内喷洒结束,每次喷洒结束后应在4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若24小时内喷洒工作量未达一半,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突击喷洒作业,且突击喷洒费用在中标价中扣除,并对中标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质量标准:合格, 防寒布质保两年。

9.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11月17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12月5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东北角开标室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582501953、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2.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2024年春节前付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价格的60%,3.在2025年农历春节前凭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100%(结算时须提供税务发票)。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处以经济处罚的,被扣除款项结算时不再支付。(3)到付款期,如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滕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112085 ;13770122169

2.代理结构名称:江苏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县城悦府商住小区28幢20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111168、15261977700

通讯电子邮箱:1198737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滕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112085 ;137701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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