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5 14:3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滨海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智能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G202207007;

2.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智能化项目;

3.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

4.最高限价:人民币2064874.2元;

5.建设规模:综合布线系统、200*100桥架、PVC20/25穿线管、计算机网络系统及无线WIFI覆盖系统、门禁系统,精神堡垒(室外)、综合指挥室、综合服务中心+接警大厅、执法办案区、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设备、旧设备拆除+维护保养+安装、系统调试等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免费质保期:三年。

8.工期:50日历天。

9.项目地点:滨海县城北派出所(环城路东路1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无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月--2022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10.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1.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③追究其延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关系;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上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等,如有)

1.领取时间:2022年7 月5日起

2.领取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vbSc1a82pA5mXExHHCblrA

提取码:78gw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 、手机号码:15950201008 )。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费在获取投标文件后缴纳,报名费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32050173523600000126,报名费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报名费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不见面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515310923@qq.com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西首1705开标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线下保函(保单)、线下银行保函。收款单位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80%,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100%(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不见面交易项目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开标会议可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4条“开标”。

十一、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发包人: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沈旭东            嵇汝港          

电   话:18862088381       139146877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高 权                             

电   话:15950201008                        

邮   箱:2515310923@qq.com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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