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城南物流园区1号库房智能立体仓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建设地点:滨海县城南综合物流园。
2.招标范围:滨海城南物流园区1号库房智能立体仓建设项目采购内容:立体仓货架、四向穿梭车、输送机、AGV机器人、托盘提升机、缓存区托架、信息系统配套设备、软件系统采购、隔离网、地面处理、强电弱电施工与装修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3.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工期:55日历天,2022年9月10日主要设备进场,9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2022年10月15日完成所有调试,交付使用。
5.质保期:1年,具体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特别产品厂家质保期高于1年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揽该项业务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 录;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月-2022年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投标人。在一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投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9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Xyk8XLazlxw-aOrXr5Ntw提取码:qdkp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萌萌 电话:18921813656)。
4.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每份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311261008),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如须开具发票,在本项目开具中标通知书后统一开具。具体可咨询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506财务室,咨询电话:18066132205。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现金(指转账或电汇)、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过程、采购过程、验收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已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转账形式。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09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958540364@qq.com。
3. 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2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②主要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③所有设备及系统安装并调试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含培训、陪产期),付至审定价的90%;⑤质保期满1年(验收单据日期为准)无质量及其他问题时,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注: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相前 联系电话:13770129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臧久涵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18052978738
电子邮件:958540364@qq.com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50分) | 以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10 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若<7家时,直接计算算数平均值)。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50分。(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 1%扣减 0.5 分,并从5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 1%按插入法计算。(3)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 1%扣减 0.3 分,并从5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 1%按插入法计算。 | |
2 |
企业实力(22分) | 投标人业绩(10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一项信息化软件(MES或WMS或SCADA)销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一项AGV物流或智能物流(含软/硬件项)建设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资格证书 (4分) | 1)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本单位工作人员高空作业特种行业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机电类工程师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2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其它 (8分) | 知识产权方面:投标人具有与智能化仓储相关的智能制造系统、相关AGV、SCADA软件(数据采集软件)专利或计算机著作权,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3 | 技术与服务 | 技术方案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规划设计图纸及施工流程,整体方案需满足项目需求。需包含但不限于①整体规划设计图纸,需完整、布局合理等;②出、入库作业流程清晰、合理; 优秀:10-8(含)分,良好:8-6(含)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没有内容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
投标货物参数响应(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的响应和满足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软件要求及硬件参数要求的得8分,加★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余部分有不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各投标人需针对技术响应要求在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差情况并予以说明或提供技术资料支持。) | ||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 1.提供运行维护及售后服务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①优质的技术运行服务方案;②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③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④售后服务人员保障方案;⑤售后服务技术保障方案。(1-2分) 3.投标人能够在1个小时内快速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得2分;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承诺在1个小时内快速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1分。 4.质保期在1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承诺提供招标人自购WMS软件信息互联互通接口对接技术支持能力,并承诺对接到位;满足此项目得2分。 注:本项1、2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没有内容或内容极差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