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镇(区)污水厂进出水口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9 17:58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滨海县镇(区)污水厂进出水口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善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滨海县镇(区)污水厂进出水口监测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仪器联网上传数据、验收合格、售后、运维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预算金额:人民币1080万元。

2.3交货或服务地点:滨海县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滨海港镇、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滨海港经济区的污水处理厂内。

2.4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仪器联网上传数据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合格验收,同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招标数量:一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质保期:二年。

2.9运维期:质保期内厂家免费托管运维,质保期满后两年厂家负责托管运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进出水口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业绩(或进出水口监测设备运维项目的业绩)。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21年9月9日起
  6.2领取链接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8KimuM_ZWPGSPJ7FclHJA

提取码:bynv

6.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13270090666),投标单位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提出询问,投标单位的预留邮箱与代理公司的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来往做为投标单位询问及代理公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代理公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6.4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32050173523600000126,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15时00分00秒。

8.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5室。

8.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L13092123999@163.com。

9.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一审结束后,付至一审结算价款的70%;项目二审结束后一年时间内,付至二审结算价款的80%(如无二审,则一审结束后一年时间内,付至一审结算价款的80%);余款在质保期内厂家免费托管运维及质保期满后两年厂家负责托管运维按年支付,即运维期满一年后支付至最终审计结算价款的90%,质保期满后两年厂家负责托管运维期结束后无服务问题一次性结清。

注: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一律通过银行结转,付款日期以甲方通知银行付款日期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善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亚捷 

联系电话:158511155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 系 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邮箱地址:L13092123999@163.com

2021年9月9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