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才公寓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9 19:1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滨海县人才公寓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滨海县人才公寓项目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7000平方米(含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约48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90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南至港城支路、东至便民路、北至S327,总用地面积19162.8平方米。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1)总平面图规划

(2)配合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且须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与工程现场配合(配合所有设计变更及施工图的审核与签发,工程现场施工问题的解决等)包括但不限于:①地质勘探(含红线内施工场地的标高方格网测绘)②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幕墙、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装修、设备(含电梯)、危大工程清单、装配式建筑、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楼宇亮化、室外幕墙清洗工程等设计③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④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管线综合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外墙细部控制设计、地下汽车库车行系统等设计。

(3)工程施工图纸审查要求(地质勘探报告审查、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人防图审、节能评审、绿建评审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注: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总投资。

各种类设计方案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在经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4.设计周期: 20日历天,其中:①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深化设计方案,满足业主及主管部门要求;②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要求。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

5.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6.本项目设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元/㎡(面积按核准的总建筑面积按实结算为准)。本次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经评审确定为中标人的,须承担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该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费、设计概算的费用,以及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服务、交、竣工验收、技术交底、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为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3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合同中须体现合同金额、时间,如合同不能体现的,须出具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的相关指标证明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

9.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9.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9日08时30分起(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HdUREpQuSwUjm33tHKj0Q提取码:3gxf)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萌萌手机号码:18921813656)。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09时3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递交,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原招标文件要求的地点。(特别提醒: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由于各地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一,可能造成交通不便等不确定因素,选择这种方式的投标人,若因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递交的,责任自负)。

(2)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9室(收件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何尚龙,手机号码:17802663818)。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不能替代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等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面上请注明经办人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指派熟悉投标业务的经办人,并要求其在开标日当天,全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开标时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联系。由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拆封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上任一种方式,并自行评估所选方式风险,对所选方式负责并自行承担后果。

4、选择第1条第(1)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请投标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派一名合适人员递送投标文件,并请出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维护开标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

5、选择第1条第(2)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签收其所寄送邮寄(或快递)的时间为准,实际签收的时间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送达,其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邮寄(或快递)时间,及时通过邮寄(或快递)寄送。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其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中标手续、合同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综合服务费(按苏价服[2017]177号文件中执行)等费用后退回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800元/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七、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1.设计费支付方式:施工图提交至图审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中标价)的70%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中标价)的95%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付清余款(无息)。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负责修改,且不再增加费用。

设计周期按中标承诺,提前不奖,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推迟时间的可以顺延设计周期,其它推迟均按违约论处,违约金按每天10000元计算。(违约金从设计费结算过程中扣除)

2.设计补偿费:最终确定为中标人的方案不予补偿,第二候选方案设计单位给予10000元补偿,第三候选方案设计单位给予5000元补偿,其余未入选候选方案的设计单位不给予补偿。设计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注:①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图册、图板、光盘等)一律不退还,中标人及所有接受招标人补偿的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均归招标人所有。②入围候选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及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完善。③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息)。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方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且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3名。定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3日),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3日),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设计方案(85分)

设计方案的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评分细则具体如下:

1.设计理念(2-5分)

设计理念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文化内涵,富含特色文化元素。

2.设计指标(2-5分)

符合设计任务书提出的指标要求,充分满足场地条件、功能需求及规划条件。

3.总平面布局(12-20分)

整体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足建筑使用功能。

4.功能分区(12-20分)

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满足招标要求,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顺畅,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

5.建筑造型(12-20分)

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立面造型(四面)设计简约美观、彰显文化内涵,色彩和谐,并与周边环境协调良好,建筑与室外环境的关系清晰,协调,建筑与当地文化的融合,体现当地文化特色。

6.消防设计、节能环保、景观绿化设计(2-5分)

消防、节能环保、景观绿化等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车位利用率是否最初(柱间距是否合理)。

7.方案可操作性(2-5分)

方案设计符合实际需求,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客观条件是否允许,是否便于操作。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是否能完整表达建筑方案。

8.设计总估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编制深度,分项齐全、详细,技术经济指标选用合理;设计估算与设计方案实际投资是否匹配,计算内容完整、全面、基本准确。(2-5分)

2、投标报价(10分)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项目组成员(5分)

本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配置如下(不含项目设计负责人):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的得0.5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④电气工程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⑤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有效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5分。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类职称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上述人员一人多证书多专业只能按其中一个证书一个专业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项目组成员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九、其它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有项目;⑤上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

十一、投标人对本公告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敢成  联系电话:1805298997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联系人:薄志尚  联系电话:18914639009

电子邮件:958540364@qq.com  



2021年8月9日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人才公寓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滨海县城北,北临S327辅道,东临便民路,南临港城支路。

3、工程规模:本项目设计的建筑为高层建筑,用地面积19162.80㎡,容积率R≤2.5,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11%。项目用地北侧为百米酒店办公塔楼,下设三层裙房;用地西侧为两栋板式高层人才公寓,下设两层裙房,地下室共计两层。

二、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要点及通过规划的审定图纸。

2、规划红线图、地形图

3、地勘报告

4、用地周边市政条件

5、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细则;

6、《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20);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

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1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1、《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1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

1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

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16、国家和地方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法规和条例。

三、设计范围

(1)总平面图规划

(2)配合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且须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与工程现场配合(配合所有设计变更及施工图的审核与签发,工程现场施工问题的解决等)包括但不限于:①地质勘探(含红线内施工场地的标高方格网测绘)②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幕墙、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装修、设备(含电梯)、装配式建筑、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楼宇亮化、室外幕墙工程等设计③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④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管线综合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外墙细部控制设计、地下汽车库车行系统等设计。

 (3)工程施工图纸审查要求(地质勘探报告审查、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人防图审、节能评审、绿建评审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四、总体原则

(一)建筑设计

1、对方案设计功能、流线、规范化等,进行合理优化。

2、施工图设计中合理选材、用材,加强成本控制,处理好项目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的关系。

3、在施工图设计中发现、解决好建筑方案设计中,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及时与建设方沟通反馈。

(二)结构设计

1、结构设计应配合实现建筑造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尽可能创造更多的条件,给建筑、装饰、景观绿化等创作提供更大的自由。

2、结构的选型、平立面布置、截面尺寸、构件配筋等均应满足现行的国家、部门、地区及行业颁布的规范与规程。

3、应选择合理的结构方案,使结构受力明确,传力简捷,有较好的整体性和延性。建筑既要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又要有较好的经济性。

4、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三)电气专业

1、应明确要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包括强电、火灾报警与联动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弱电等),应按各楼座进行说明。

2、变配电系统。

1)各用电设备负荷等级及总负荷估算容量;

 2)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3)变电所专项设计由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指定设计。

3、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4、绿色建筑电气设计。

5、应明确说明与需二次深化设计系统的范围划分及预留的深度。

(四) 给排水专业

1、 应明确本工程设置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

2、给水。

1)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不同类别建筑分别估算),在规范许可范围内尽量减少分区;

 2)各类绿色节能节水、节能减排采取的措施;

3)其他给水系统(如非传统水源)的简介。

3、 消防

1)消防水源情况简述(城镇给水管网、自备水源等);

2)消防系统:应按楼座分别说明拟设置的消防系统及环管敷设位置,水消防系统供水方式及分区,消防水箱、水池等容积,消防泵房的设置等;

3)消防用水量(设计流量、一次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

4)其他灭火系统、设施的设计要求等(尤其是灭火器)。

4、 排水

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给出雨水系统重现期等主要设计参数,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等;

3)生活排水、雨水系统设计说明,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设计说明; 户内排水系统的形式。

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五) 暖通专业

1、通风系统简述及设计;

2、防排烟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设计。

(六)、其他相关设计要求

所有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需要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的系统应进行范围及预留条件的说明,配合深化设计单位提资。

五、设计成果

1、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节能满足《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14)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50378-2019)要求。

2、设计文件要求:

2.1配合提供扩初设计阶段的各项建造成本概算书;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建造成本预算书(包括建筑材料及装修);

2.2按项目所在地市政配套部门的设计与实施要求并结合本项目景观设计要求进行相关的室内、室外管线综合平衡协调,并编制场外综合管线图(对于由甲方单独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市政配套专业公司所进行的专业管线设计任务,乙方必须全程配合甲方完成该分项设计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并完成包含此专项设计任务的场外综合管线设计工作);

2.3编制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的建筑节能计算报告;

2.4对扩初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各单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配合,提出包含各专业经济、技术方案的建议与分析比较并协调各专业设计师(包括由甲方指定的分包设计师)的工作,使方案设计意图得以良好实现;

2.5甲方如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建筑内部精装修的设计乙方应给予高度配合,并负责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对精装修类的二次机电设计成果、景观类结构成果的审核);

2.6参加方案设计阶段由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的方案评审与审批会议并协助甲方进行方案报批工作;参加扩初设计阶段由甲方发起的各类专项协调会议,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的各类征询会议以及扩初评审会并协助甲方进行扩初评审工作;参加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类协调会议并协助甲方进行报建工作并配合甲方进行水、电、气等配套征询工作;

2.7甲方自行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选择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采购,乙方应负责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同时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参加各类招投标答疑会、技术评标会。

2.8项目开工后参加现场技术交底会,施工期间定期参加现场设计协调会,及时解决须协调事宜并提交书面答复;

2.9对工程承包商提交的因施工技术无法实施而导致的技术变更应及时进行审核,最晚审核时间不超过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在获得甲方对上述变更请求及审核意见的认可后应立即出具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单;

2.10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和竣工验收,乙方对各承包商竣工图做审核工作,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等)上盖章。

2.11根据不同阶段的项目需要,应派遣设计人员驻项目现场服务办公,配合完成相关的设计工作。期间的办公条件由甲方提供。

3. 设计深度要求

3.1符合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质[2008]216号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有关图纸及深度的要求并确定所设计的图纸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3建筑面积按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进行计算,从而达到容积率所规定的建筑面积;报规报建、面积预测按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规范进行计算并控制在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中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筑面积认定的正误差范围内;

3.4 设计图纸中若采用标准图集,则针对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中不明确的内容须进行指导性的文字说明。

4.设计成果交付图纸中引用的外部参照及图片等必须绑定在图纸中;

4.1纸质设计成果的交付;

4.1.1乙方派员或通过邮寄将设计成果(含甲方报建需要的各种表格和清单)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等),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交付地点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4.1.2在正式出图前5天,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甲方审查并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做出必要的修改之后才能正式出图;

4.1.3正式提交设计成果时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供足套数( 12套);

4.1.4电子版设计成果的交付

图纸提交时必须一并提供电子文档,其中包括各设计阶段的全部专业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各专业计算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如遇提交设计成果后需修改并重新出图的情况,修改后发出的图纸须与合同要求

套数保持一致,同时提供新的电子文档。图纸类电子文档提交标准如下:

4.1.5  AUTOCAD软件绘制的图纸,应转存为AUTOCAD2004能够打开的格式;

4.1.6  AUTOCAD软件绘制的图纸上无用的层、块、辅助线必须清除;

4.1.6.1不同专业、不同单体、不同图别图纸必须按隶属层次分别存放于不同的文件夹;

4.1.6.2电子文档应同时满足以下文件规定的要求:cad2007版t3格式;

4.1.6.3乙方提交扩初图纸时须单独提供每册图纸的目录清单(含纸版和电子版),该目录清单中应列明每页图纸的名称及版本号。

4.1.6.4 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无条件按规范和招标人要求增加、深化设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4.1.7设计汇报及现场服务

4.1.7.1乙方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需要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4.1.7.2在各期设计中,乙方应委派甲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在设计各阶段到甲方公司总部或项目所在地向甲方和政府进行汇报,每次汇报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在项目施工期间,尤其是外装施工期间,乙方应委派甲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到现场进行配合服务,每次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以满足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准。乙方项目负责人到甲方公司总部或项目所在地进行汇报或现场服务的总次数不少于20次;

4.1.7.3如出现乙方人员不能准确理解甲方的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组成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的调整,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4.1.7.4项目设计期间,乙方必须负责介绍方案、解释设计图纸、协调设计工作并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改图纸;

4.1.7.5由于乙方设计不清楚和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汇报和施工现场服务不计入约定的次数内,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4.1.7.6乙方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甲方时间进度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甲方项目部提出现场配合的要求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解决,以最终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基本原则;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

4.1.7.7乙方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在现场工作时,应积极主动地发现图纸上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并及时解决问题。乙方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工作失误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附现场照片)。

4.1.7.8如甲方要求,乙方需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安排设计团队成员至项目现场进行短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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