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滨海县水利局海堤陶湾段(K40+450--K40+570)抛石防护处理工程,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滨海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本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滨海县水利局海堤陶湾段(K40+450--K40+570)抛石防护处理工程在滨海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滨海县海堤陶湾段(K40+450--K40+570)桩周滩面铺设有纺土工布一层上部抛填块石压护顶等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桩周滩铺设有坊土工布,上部抛填块石压护顶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4工程预算金额:1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获得履约考核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达70万元及以上,且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的相关海堤抛石或修复防护工程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注:1).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2021年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3).施工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且不超过执业范围;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在江苏省内无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21年8月27日起
6.2领取链接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YV4bl97Q9B9x8kets3iDQ
提取码:w3j8
6.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13270090666),投标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提出询问,投标单位的预留邮箱与代理公司的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来往做为投标单位询问及代理公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代理公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6.4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32050173523600000126,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6.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不组织,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00秒。
8.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5室。
8.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L13092123999@163.com。
9.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预付款,工程完工通过完工验收,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完善,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支付合同价的80%,工程完工结算及工程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0%,竣工验收无质量、服务问题余款付清。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1.2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水利局
联系人:禹雁华
联系电话:1348520709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