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教育局2021年全县教育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教育局,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一标段:滨海县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八巨镇中心小学、滨海县八滩镇中心小学、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滨海县滨海港镇中心小学、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第二中心幼儿园。
二标段: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本部、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分校、滨海中学。
三标段:滨海县通榆初级中学、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小学、滨海县蔡桥镇中心小学、滨海县通榆镇中心小学、滨海县天场镇中心小学、滨海县五汛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滨海县天场初级中学。
2、工程概况: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一标段:滨海县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扩建餐厅约400㎡、扩建教学楼约2600㎡;滨海县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200m塑胶运动场约6000㎡、扩建教学楼和综合楼约2800㎡及维修改造;滨海县八巨镇中心小学扩建风雨操场(含餐厅)约1500㎡;滨海县八滩镇中心小学扩建风雨操场(含餐厅)约2400㎡;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扩建风雨操场(含餐厅)约2200㎡;滨海县滨海港镇中心小学扩建学生餐厅约1785㎡,风雨操场约1508㎡;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第二中心幼儿园扩建综合楼约1800㎡;二标段: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扩建塑胶运动场约10000㎡、扩建体艺中心约2660㎡;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本部扩建两幢教学楼约6000㎡及原校舍维修改造;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拆建一幢教学楼约2200㎡、大礼堂装饰装修及消防设施设备改造约8000㎡;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扩建一幢教学楼约2500㎡及旧楼维修改造;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分校宿舍楼约3658㎡,风雨操场约2887㎡;滨海中学维修改造约8000㎡;三标段:滨海县通榆初级中学扩建餐厅约1300㎡、300m塑胶场地约10000㎡;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小学扩建综合楼约1200㎡;滨海县蔡桥镇中心小学扩建综合楼约3000㎡,风雨操场约1200㎡;滨海县通榆镇中心小学扩建风雨操场约1000㎡,维修改造餐厅操作间约100㎡;滨海县天场镇中心小学扩建综合楼约1600㎡,厕所约200㎡;滨海县五汛镇第二中心小学拆除幼儿园,扩建200m塑胶操场及附属约6000㎡;滨海县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改建学生餐厅约350㎡;滨海县天场初级中学维修改造约500㎡;
3、工程范围: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增减项目)等为依据。
4、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期及质保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图纸施工图变更及增减项目)。
5、监理服务期限:一标段:施工期暂定15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二标段:施工期暂定15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三标段:施工期暂定150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6、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滨海县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八巨镇中心小学、滨海县八滩镇中心小学、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滨海县滨海港镇中心小学、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第二中心幼儿园监理服务项目(一标段) |
详见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增减项目) |
施工期暂定150 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
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本部、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分校、滨海中学监理服务项目(二标段) |
详见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增减项目) |
施工期暂定150 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
滨海县通榆初级中学、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小学、滨海县蔡桥镇中心小学、滨海县通榆镇中心小学、滨海县天场镇中心小学、滨海县五汛镇第二中心小学、滨海县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滨海县天场初级中学监理服务项目(三标段) |
详见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增减项目) |
施工期暂定150 日历天(与实际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 |
注: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先一标段,再二标段,最后三标段。一个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可选用多名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分别投不同的标段的,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所投中的一个标段。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如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在之后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得更换,拟投入本工程各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其中每标段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项目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监理人员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监工程项目处理;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为其他企业公司法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各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一标段:(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其中至少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7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二标段:(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其中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6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三标段:(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其中至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7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注:①监理单位配备的所有人员须一次性到岗到位;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
②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标,须在中标的各个标段都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且各个标段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③监理单位配备的所有人员须一次性到岗到位;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并在合同签订后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苏建建管【2017】第236号文要求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0月—2021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拟投入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时在县外需无在监项目;县内最多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
5)拟投入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监理员需无在监项目。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示:
1)投标时仅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滨海建筑市场,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合同备案的监理组人员需符合相关部门网上备案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后七个工作日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完成网上备案,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
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因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一标段: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1021)。
二标段: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1020)。
三标段: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1019),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5、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所有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50%;
(2)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后付清;
注:1.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施工项目招标尚未结束, 一标段:投标人报价时,中标价暂按4000万元作为基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实际监理费结算方法按下列原则调整:
监理中标价(投标报价)
实际监理费=——————————————×(最终工程建安中标价)
4000万元
二标段:标人报价时,中标价暂按5000万元作为基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实际监理费结算方法按下列原则调整:
监理中标价(投标报价)
实际监理费=——————————————×(最终工程建安中标价)
5000万元
三标段:标人报价时,中标价暂按2500万元作为基数进行报价,中标后,实际监理费结算方法按下列原则调整:
监理中标价(投标报价)
实际监理费=——————————————×(最终工程建安中标价)
2500万元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方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
联系人:杨帆
电话:1396203485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 谢晋
联系电话:13901952525 18014128919
电子邮件:2085927877@qq.com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