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电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1-02-03 17:46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配电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电房设备采购,具体货物的数量及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3、项目地点:滨海港镇民营创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所需配电房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物资技术参数须严格执行现行供配电设计规范及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江苏省供电公司验收要求。

6、投标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本项目采购配电设备等产品的品牌必须为国家电网江苏省供电公司入围品牌。

7、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9、预算金额:人民币106万元。

10、投标人货物进场时需经招标人检查后方可拆封。在货物进场和调试过程中,招标人将对货物进行抽样封存并送权威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达不到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或有冒牌、贴牌、使用关联企业产品等行为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索),清除出施工现场,中标人所做工作量均不予认可且不予结算已完成工作量,同时上报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滨海县其他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8日17:00止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获取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注明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单位邮箱1223318426@qq.com中,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潜在投标人上述材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代理公司: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骆成,联系电话:13270090666)。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已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历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经招标人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相关单位安装、调试结束,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同时发布。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民营创业园

联 系 人:嵇绍善     

联系电话:15895100558

邮箱地址:6163589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 系 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邮箱地址:1223318426@qq.com



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