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实验幼儿园幼儿家具、玩具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幼儿家具、玩具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东坎镇迎宾大道618号(原三中南校区)。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 88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2月24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BTJ4XPTQ3fl15C3_vVjXg提取码:vtmh)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夏琪 手机号码:13901952525)。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09 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货款总额度的8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无息)。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设备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设备税率为 1+13 %)*(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八、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正领 胡爱玲 联系电话:15961918216 139125884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 薄志尚
联系电话:13901952525 18914639009 电子邮箱:824641107@qq.com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