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西地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三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2 11:44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西地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城西地段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项目概况:220kV南佑线1-6#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路径长0.859km,新建单回架空路径长0.234km;220kV潘南线1-8#(南滨、通林)改造工程,新建混压四回架空路径长3.789km;新建220kV双回架空0.137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路径长0.31km,更换光缆路径长0.99km;110kV南陈2-6#/佑庄80-84#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路径长0.768km;35kV新区/枢纽线4-9#改造工程,新建35kV双回电缆路径长0.95km,总投资额约1.5亿元。

3、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城境内

4、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工程预算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建设单位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建设单位。

5、服务期限要求: 

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在收到工程签证申请时,3天内(含3天)应完成签证的审签。签证审办过程中,对工程签证申请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办与不办的理由,对量、价要有具体的数额。如不能按期保质的完成,招标人对中标人每次处以2000元经济处罚。考核日期以相关双方交接签证签署的日期为准。

6、咨询服务要求:

①中标人严格按相关规范开展工作,编制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并交招标人征求意见。必须按规定实施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现场设计变更文件的确认(设计变更超出中标价应及时汇报建设单位)、现场隐蔽验收的影像记录、现场签证的审核确认等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期)报进行审核,并按月(期)出具审核结果。

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一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其余人员根据工作要求和招标人需要随请随到,否则,发包方有权对中标人每人次给予经济处罚。

③中标人派出的咨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道德,工作程序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派出的人员工作不到位、失职时将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应人员,并保证另行选派人员工作到位。

④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给他人挂靠、不得半途而废。一但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⑤派出参与该项目的所有跟踪审核人员必须是投标时提交的项目组人员,如中途换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对每人每次处以2000元的经济处罚,或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拒付已完工作应计取的费用。

⑥咨询人及人员应当遵守招标人规定,按要求提供相关审计资料,项目结束时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审计档案。咨询人如使用的工程算量软件、计价软件与招标人不一致,需向招标人免费提供一套工程算量软件、计价软件。

⑦咨询人驻场人员接受招标人出勤考核,一人一次未出勤罚款一千元,上不封顶。如外出需向招标人办理请假手续,合同期内每人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15天,如超出每天罚款三千元。

⑧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安装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专业为安装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余成员不少于2名【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安装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专业为安装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中至少一名常驻现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电力工程审定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审计工作的业绩。(提供合同、审计报告、造价审定单扫描件,造价审定单必须有甲方、乙方、咨询方三方盖章和签字,时间、金额均以“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审定金额和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1)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21年7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投标人不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2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0SiGj64n11ALl-ecd_7Ow提取码:0b3g)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夏琪 手机号码:1801258022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招标文件费用一律无效。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085927877@qq.com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在盐城市范国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过程、采购过程、验收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已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提供一审报告后全额退还。

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七、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2085927877@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或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八、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年底时项目未竣工的,以合同价(不含暂列金)为基数,按实际工程量付至审计服务费的30%;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审计服务费的80%,其余20%按二审复核成果质量考核要求支付,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工程项目审计价与审计部门的审计价相比误差率(正负误差以绝对值计算)不得超过百分之一,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一,招标人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的10%;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二,招标人可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的20%;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三,招标人可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的40%;误差率超过百分之四,招标人可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的60%;误差率超过百分之五,不支付审计服务用。扣减不足部分,中标人主动按合同规定退还,若不退还,招标人依法予以追索。

十、招标人、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13851110037

联系地址:盐城市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明达北路大学生创业园智谷D栋)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 谢晋       联系电话:18012580222 18014128919

联系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6室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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