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镇(区)农贸市场承包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本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如下:
2.招标内容及要求:
2.1招标内容:滨海县镇(区)14个农贸市场承包运营服务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承包运营期限:15年。
2.3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4运营地点:滨海县各镇(区),拟在各镇(区)设14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名称分别为:农业园区、界牌、蔡桥、五汛北坍、八巨前案、天场、正红陈铸、滨淮樊集、通榆、陈涛郭集、八巨镇区、滨淮新岭、滨海港镇、五汛镇区,(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223318426@qq.com)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信息、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的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
注:①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上述材料后,将会通过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存储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百度网盘链接地址及提取码,投标人须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因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未预留任何联系方式、未及时关注下载等投标人自身失误、错误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人未能获取到《招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6.2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1月24日17时30分止。
6.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4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骆成,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81109001871834,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且转账时请备注“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骆成,联系电话:13270090666。
6.6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7.1招标人不组织,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9日9时00分00秒。
8.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室。
8.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L13092123999@163.com。
9.合作运营收入分配方式:
9.1三年培育期满,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第四年开始,中标人以保底租金加利润分成的模式向招标人上交农贸市场经营收益。其中保底租金为农贸市场建筑占地面积乘以最终中标的综合单价,从第五年开始保底租金每三年递增5%;利润分成方式为:中标人经营收入去除管理成本、一般费用和保底租金后确认为利润(去除的一切费用须报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方可去除),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按30%:70%进行分配。
9.2中标人承担乡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由经营主体承担的安全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招标方每半年针对中标方管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市场内的规范经营、文明城市的创建配合情况等进行一次考核。如果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中标方无条件退出并承担相应损失。
9.3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实行“准公益”加“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中标人应合理规划农贸市场业态布局,按“准公益”优先满足原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和当地农户自产自销经营需求;并以“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竞价招商选商,提升农贸市场经营活力。
9.4运营期限内所涉及的政府奖补资金由招标人依据资金奖补类型进行统一分配。
9.5具体合作运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0.其他补充事宜:
10.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1.2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亚捷
电 话:158511155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成
电 话:13270090666
电子邮件:L13092123999@163.com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