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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花园小区电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4 17:5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滨海县万兴花园小区电缆采购项目,具体型号、品牌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

3.包件划分:本项共一个包件,电缆采购。

4.项目地点:滨海县万兴花园小区。

5.质量标准:物资技术参数须严格执行《居住区供配电设计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苏电运检[2016]501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江苏省供电公司验收要求。

6.供货期限:12天

7.预算金额:350万元。

8.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最低为三年,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9.投标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为:

铭品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铭品)、无锡市宇辉电缆电缆有限公司(宇辉)、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上上)。

投标人必须选择参考品牌投标,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省级及以上电力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答疑截止日前未提出参考品牌和疑义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参考品牌。同一投标人所选品牌只能是一种,招标人不接受同一投标人选择两种及以上的品牌投标。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投标人货物进场时需经招标人检查后方可拆封。在货物进场和调试过程中,招标人将对货物进行抽样封存并送权威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达不到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或有冒牌、贴牌、使用关联企业产品等行为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索),清除出施工现场,中标人所做工作量均不予认可且不予结算已完成工作量,同时上报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滨海县其他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关的内容。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5.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退还比例:设备调试、运行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形下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须知及投标文件递交须知: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187181142@qq.com)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信息、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的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

注:①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上述材料后,将会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预留邮箱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未预留任何联系方式、未及时关注下载等投标人自身失误、错误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人未能获取到《招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0月20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 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城盐海支行;账号:3209240331010000100812,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转账时请备注“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章志,联系电话:18862088288。

6.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00秒整。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1187181142@qq.com

3. 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1808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

货物送至现场安装结束送电后付中标价的10%,经审计后满1年付至中标价的20%,满2年付至中标价的50%,满3年付至中标价的80%,满4年付清尾款。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

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上发布。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中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成辉           

联系电话:139051183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志

联系电话:18862088288

电子邮件:107016699@qq.com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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