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委托,就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电子智慧园洁净车间静态验收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招标内容:根据全市“家家到”项目载体建设现场会要求,加快推进南区电子智慧园入驻企业建设进度,做好企业相关服务工作,根据洁净室建设、设计等规范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等方式识别南区电子智慧园入驻企业洁净车间是否达到静态验收的条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南区电子智慧园入驻企业洁净车间进行静态验收检测。南区内涉及静态验收的企业共7家,涉及到的洁净车间面积约6万平方米。
静态验收(OQ)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洁净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确定自净时间参数;确定温度和湿度的稳定性;按粒子数确定洁净级别;确定压差;确定照度;确定噪声级;目视检查气流并检查换气次数等。
2.质量要求:本项目监测工作应符合《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1110-2015)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服务期限:供应商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且检测能力项范围包含洁净厂房(室)(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付款方式:
每个企业车间检测完成形成报告一次性付清,款项计检测单价乘以车间面积。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时间:2021年1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CMA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71969280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牛文瑜 联系电话:13338951666
注:本次重新招标,招标人决定不再接受第一次被取消的中标候选人报名。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届时请投标代表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5:00时整。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25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25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1 | 技术能力24分 | 投标人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室面积,面积达到2000平米及以上的得5分,1500-1999平米得3分,低于1500平米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2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中持有环境监测上岗合格证的,达到10人得1分,每超过5人加1分,最多得3分。 (2)拟投入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得2分。 (3)投标人自有监测车辆4辆(含4辆)以上的得3分,1辆(含1辆)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 (4)拟投入人员参加过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工作的,有一项得3分,最高可以得6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近期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编制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复印件,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2.3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参加国家认监委是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环保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评定情况的,每合格一项的得1分,最高6分。(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 |
3.1 | 服务 25分 | 须针对本项目编制完善的服务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的重难点、工作进度安排、采样和分析的技术方案等)由评审专家现场根据方案的完备性、可行性、结合进行评价。评委在15-20分之间打分,不提供者不予得分。 |
3.2 | 须针对本项目编制完善的质量保证方案,由评审专家现场根据方案的完备性、可行性、结合进行评价。评委在4-5分之间打分,不提供者不予得分。 | |
4.1 | 相关业绩 21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接过监测服务的,有1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
4.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洁净室检测业绩的,有1个得2分,总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合同中需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 |
5 | 企业信誉及经营情况 5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行认定的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为“AAA级”得2分、“AA级”得1分、“A级”得0.5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
九、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联系人:王保国 联系电话:1365510578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联系电话:13338951666
邮箱:719692807@qq.COM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