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门厅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09:46 来源: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门厅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门厅改造项目(电子感应门采购及安装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地点: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 7日历天。

(6)质保期限: 5年。

(7)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含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全部工程量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2、项目经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3、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质量无服务问题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注: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以上报价包含运输、上下力资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款项。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滨海县机关服务中心,开户行:滨海工商银行新建支行,账号:1109650319200003956,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0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   18日18时00分前。获取文件需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广电信息大厦3楼3002室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3)文件获取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招标人将在以后的项目招标中拒绝其投标。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八、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 2021年 01月 20日 15时 00分

(2)谈判地点: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812室 

九、特别说明

1、因本项目施工对象为机关办公中心大楼,具体施工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7时至次日上午7时及星期六中午12:30至星期一早上7:00,如施工与机关办公有冲突的须无条件服从机关办公需要(招标人不支付误工补偿)。各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向招标人详细充分了解本次招标工作的具体要求。

2、投标人对于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组织方案(含工艺流程、方法步骤、施工组织和安全保障等)在投标时表述不详尽或施工中组织不规范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完善,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工,由此增加费用支出的,招标人不予补偿。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 军       电话:1396203443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嵇红梅       电话:18260312771

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01月14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