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7 10:38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委托,就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项目简要说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位于江苏省滨海县开发区工业园内,园区面积31.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包括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内集合了工业厂房,商住用地,规划有研发中心,邻里中心等。

2、招标内容: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包含方案编制、实施评估、结果评审、成果移交四个阶段,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及时提交省地震局,由省地震局组织按照报告评审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应当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将通过技术审查的工作成果提交开发区相关部门使用,同时按照档案归档要求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在提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同时,应当提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简本,方便使用单位掌握主要技术内容和结果。在移交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的同时,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书,对用户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后续的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遵从科学、合理、安全的工作原则,评价结果要适用于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包括目标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动参数评价和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其基本工作内容应包括: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调查与评价,目标区主要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目标区浅部土层结构三维模型建立,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目标区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勘查、土层波速与非线性参数测试,典型土层模型建立、场地地震反应分析与地震动参数确定等,建立目标区地层数据体和多参数地震动参数数据体,建设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依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由技术服务系统计算给出设定场点建设工程所需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并给出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结果。

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在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功能定位、规划建设项目类型与特点以及建设工程重要程度等,编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还需建立目标区地层数据体和多参数地震动参数数据库,建成技术服务系统,对区域内可能的建设项目提出抗震设防要求及规划管控要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成果报告应当通过省地震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数据库和技术服务系统应经测试后方可提供开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要求。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执行《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苏震规〔2018〕1号)规定,其技术评估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要求。

3、质量要求: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执行《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苏震规〔2018〕1号)规定,其技术评估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江苏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要求。

4、服务期限:供应商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评估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地震主管部门审查,签订评估合同后18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查的最终评估报告。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0万元。

6、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四、 付款方式:

评估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1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后付至合同价的20%;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过专家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50%;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通过地震主管部门审查并提交最终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100%。

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时间:2020年7月27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71969280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牛文瑜  联系电话:13338951666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届时请投标代表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时整。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10分)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0

2

技术思路与工作方案

50

1.1实施服务方案

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全面丰富、准确合理、针对性强,工作量布置合理,评委酌情在7-10分之间的打分。

10

1.2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技术路线科学、可行,工作思路和理解清楚,解决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技术路线、工作思路是否满足要求的,评委酌情在12-15分之间的打分。

15

1.3新技术方法的应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三维速度建模、隐伏断裂探测中是否引用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探测分辨率,完全满足要求,评委酌情在12-15分之间的打分。

15

1.4进度、质量保障措施

投标人对项目进度、质量保障措施部署全面丰富、清晰合理、保障充分描述,评委酌情在4-5分之间的打分。

5

1.5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清晰、售后人员培训完善全面描述,评委酌情在4-5分之间的打分。

5

3

其他部分

40

3.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地震活动断层中深层地震反射勘探项目,得5分。

2.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得5分。

3.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得5分。

注:上述业绩合同均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

15

3.2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

1.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元及以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5分,合同额小于200万的得3分;此项高得5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各2名技术人员,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上述人员且参与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岩土工程等对口专业的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的,每有一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1)提供专业人员资格证书;(2)提供所编制的技术规范、标准及作者名单,并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以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为准),每项得1分,此项高得10分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此项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 25 分。

25

九、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联系人:王怀栋  联系电话:0515-6811193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谢晋,联系电话:13338951666、  邮箱: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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