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明厨亮灶”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3 17:36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的滨海县“明厨亮灶”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2500家餐饮经营主体单位,纳入该平台,其中500家餐饮单位(含13所民办学校、81所公办学校、23所养老机构)实现互联网+的“明厨亮灶”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4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接电、售后等全部服务。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3年。

7.预算金额:345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除企业专线需向本地通信运营商采购外,其他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必须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20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2922947707@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联系人:刘咏梅、徐园园 电话:19850949826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获取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15时00分。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2.2.1权重(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商务评分

服务评分

技术评分

价格评分

分   值

15

29

46

10

2.2.2商务评分表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及评分

 

 

 

 

 

 

 

 

 

 

 

 

商务评审

(15分)

投标报价

(10分)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企业研发情况(2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MI-3级(含)以上研发能力资质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2、企业信用情况(1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信用等级AAA级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3、企业知识产权(5分)

投标人提供与招标文件中餐饮技术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项软著得1分,最多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具有与标书要求的技术平台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4、企业综合能力(7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备与第三方外卖平台整合的能力,需提供合作案例。每个平台合作协议得1.5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4、投标人承担国家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合作协议,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2.2.3服务评分表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及评分

 

 

服务评分表

(29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2分)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得2分。

注:要求提供证书和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实力(2分)


其他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资质: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2分。 

注: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算,已在上一项评分中计算过分数的人员此项不再重复计算。要求提供证书和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0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同类平台应用服务的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对应项目有业主出具的好评表得2分,满分2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好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售后服务方案(5分)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说明详细。评委在4-5分之间打分;

2.2.4技术评分表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表

(46分)

1、平台总体技术(8分)

平台采用视频云流媒体转发模式,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平台视频采集技术采用RTMP协议,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平台支持PC后台管理,前端支持IOS、android、H5(微信公众号)三种移动终端;全部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平台采用三位一体模式,即社会公众应用、餐饮单位应用和监管单位应用在一个APP终端使用,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视频采集设备(3分)

应标设备参数对需求参数的响应程度,在1-3分之间打分。

3、应急系统硬件(3分)

应标设备参数对需求参数的响应程度,在1-3分之间打分。

4、整体技术方案(8分)

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要求,评委综合评价酌情在4-8之间打分;

5、现场演示(24分)

由于本项目需要购买相对成熟的应用功能服务,投标人需要提供实际应用环境进行演示或相关应用功能截图。

投标人结合 “应用平台要求”中具有▲重要标识的内容,通过建设项目演示环境(手机APP)或(电脑)使用 ppt 截图进行系统展示,通过实际操作或ppt 讲解等方式进行现场演示和论述,每家供应商述标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具备成熟经验,能够通过实际环境现场演示(手机APP或电脑)的每符合一项具有▲重要标识的内容得1分;不具备实际环境,用PPT截图或原型图演示的每符合一项具有▲重要标识的内容得 0.5分;最多不超过24分。

(共24项演示)


注:(1)上述与评分相关的证书等明确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未提供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或虚假的不予计分。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2)评审时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

八、付款方式:

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 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硬件设备的采购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软件需求分析报告书。所有硬件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软件需求报告书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全部完成并试运行合格后,采购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40%。剩余10%合同款,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徐忠  联系电话:189619928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咏梅、徐园园,联系电话:19850949826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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