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中厂商资质“8、响应保护师生用眼安全号召,所投智能交互平板具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实验中心颁发的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测试报告,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得2分。”,现调整为“8、响应保护师生用眼安全号召,所投智能交互平板具备国家认可检测机构颁发的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测试报告,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得2分。”。
2、招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中删除厂商资质“9、根据交互智能平板市场占有率、品牌认知度连续三年(奥维AVC数据排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00秒,现调整为2020年7月24日9时00分00秒。
滨海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