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新安邻里中心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0 17:5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新安邻里中心基础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县新安小区西侧及南侧(2019G2号地块)。

2.建设规模:滨海县新安邻里中心基础工程,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具体内容为1#、2#、3#、15#、16#楼桩基工程,造价约为5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滨海县新安邻里中心基础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 日历天

注:(1)工期起算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五方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在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基础上,实际竣工日期每推迟一天罚款1万元。

(3)如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实际工期发生延误后2日内中标人必须书面报送招标人,经招标人和监理确认同意后,方可在结算中予以认定,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赶工措施费的计取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的工期自行自主报价,未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验收,招标人有权将按工程工期延误相关条款结算调整合同价。

(5)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七日内必须同时具备5台及以上的桩机进场施工,如少于5台,全部进退费用不予结算,且招标人有权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且在合同总价中双倍扣除;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月-2020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参加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2日16时30分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ABC合成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785;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4、付款方式:完成50%工程量时,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全部桩基工程完成并提供静载报告后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桩基验收合格(提供小应变检测报告、全套完整的桩基分部的验收资料)后,再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全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工程审计完成,按审计审定价,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全部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缺陷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计价结清(无息)。本工程实行总价包死,中标价是中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量的报价。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延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加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项目的投标;⑤上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7、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必须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如与施工图纸不符,须在招标文件澄清(疑问)程序中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出,如未澄清,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核对确认,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量错误的工程量不作调整(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量错误的工程量,则发包人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故不作调整)。中标后必须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外)招标工程量不作调整。

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需充分考虑自己单位的履约能力,如中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申报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由中标人缴纳的部分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渣土费、道路占用费、噪声检测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 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划拨资金差额部分)。如不配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按期竣工并验收达到承诺的质量要求,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人员材料组织不力、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多、工期严重滞后【按照(经招标人和总监)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节点考核,超过节点计划时间5天的为严重滞后】、管理混乱等情况,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警告承包人还不能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且验收合格的按工程审计价结算(其中扣除已完成的工程量审计价的30%作为违约金,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已完成的工程量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予结算;未完成的工程量由招标人另行组织实施。

10、涉及工程量变更,我单位服从招标人要求并经监理和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后再行施工,变更部分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完善变更签证手续,特殊情况在14天内完成。

11、若我单位中标,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七日内保证同时具备5台及以上的桩机进场进场施工,且我单位无条件服从招标人一切要求;待工程结束,我单位保证配合土建总包单位完成资料备档工作,自行完成桩基资料整理编制工作。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恒发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人民南路129号 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5楼15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峰                         联 系 人:  臧久涵 薛平        

电    话:  13851110037                   电    话:  18052978738  1995289585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416014245@qq.com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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