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45个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包件一,昌伟城市花园、碧水绿都、华德名人苑、南湖花园、港利上城、昌兴壹城、正鑫小区、城市港湾,江南新城、西湖一品、彩虹城、涵碧园、景玉兰庭、京华雅苑、龙泰御景湾、锦绣园、翰林苑、滨河湾、新时代、京华苑、开元半岛、西苑小区、财富中心、宝丰商博城、世福花园,共二十五个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二次分拣及处理等服务工作。
包件二,中央花园、景湖理想城、华芳国际、绿都佳苑、欧堡利亚.臻园、忠仙华庭、水韵新城、万景豪庭、博士苑、北辰、景湖豪庭、一品世家、仁和家园·和园、仁和家园·安园、万丰豪庭、锦峰苑、丰园小区、学府壹号、绿苑小区、亲亲家园,共二十个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二次分拣及处理等服务工作。
具体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3.项目地点:包件一为昌伟城市花园、碧水绿都、华德名人苑、南湖花园、港利上城、昌兴壹城、正鑫小区、城市港湾,江南新城、西湖一品、彩虹城、涵碧园、景玉兰庭、京华雅苑、龙泰御景湾、锦绣园、翰林苑、滨河湾、新时代、京华苑、开元半岛、西苑小区、财富中心、宝丰商博城、世福花园;包件二为中央花园、景湖理想城、华芳国际、绿都佳苑、欧堡利亚.臻园、忠仙华庭、水韵新城、万景豪庭、博士苑、北辰、景湖豪庭、一品世家、仁和家园·和园、仁和家园·安园、万丰豪庭、锦峰苑、丰园小区、学府壹号、绿苑小区、亲亲家园。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
包件一149.4万元;包件二120.6万元。
6.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件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包件一→包件二。若某投标单位在包件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包件二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的收集或运输。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投标截止之日为2020年4月的某一天,则为2019年10月-2020年3月)由本单位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印有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28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2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0年5月28日8时30分--2020年6月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投包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15 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各包件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附后)。
八、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付款,全年分4次平均付款,每个季度百分制考核,季度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100%;季度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90%;季度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80%;季度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70%;季度考核总分5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60%;季度考核总分5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期季度款不予支付。季度考核后扣除的款项不再另行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戴阳光 13805118768 张孝忠 18361129502
代理机构:高 权 15950201008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一 | 商务性评审 | 价格 (15分) | 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 15 | |
资信部分(22分) | 企业信誉(12分) | 1、投标人具有有相应资质单位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12 | ||
2、投标人具有有相应资质单位颁发的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
3、投标人具有有相应资质单位颁发的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
(注:以上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必须包含垃圾收集转运或者垃圾分类服务,否则该小项不得分。) | |||||
4、投标人具有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 5、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 |||||
6、投标人具有有相应资质单位颁发的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
7、投标人拥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的得2分。 | |||||
8、投标人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回收或垃圾分类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后台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每拥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
9、投标人拥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的得2分。 | |||||
(本栏1-9项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该小项不得分。) | |||||
业绩分 (10分) | 1、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生活垃圾分类单项服务合同,单项合同服务户数1000户(含)及以上的有一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合同服务户数的,可同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 10 | |||
2、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单项服务合同,且垃圾清运单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含)以下的每个得1分;3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的,可同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 |||||
二 | 技术性评审 | 方案部分(63分) | 项目管理方案 (11分) | 1、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作业规范: 提供本项目组织架构,合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作业规范,按照合理程度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3-5分)。 | 11 |
2、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提供应急处置方案,根据方案非常完整、合理性、可行性横向比较,综合评分;(4-6分) | |||||
项目实施 方案 (29分) | 1、分类宣传方案: | 29 | |||
(1)提供本项目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分析、横向比较,综合评分(4-6分)。 | |||||
(2)在每个小区每周开展2次现场回收和入户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每增加1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的,得1分,最高3分(以提供的承诺为准)。(3 分) | |||||
2、垃圾分类(含有毒有害垃圾)清运方案: | |||||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分析、横向比较,综合评分(4-6分); | |||||
3、可回收物分拣方案: | |||||
提供对现场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拣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分析、横向比较,综合评分(4-6分): | |||||
4、积分换物方案: | |||||
(1)提供可回收垃圾、废旧织物的积分换物活动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分析、横向比较,综合评分(2-4分)。 | |||||
(2)提供积分兑换方案,对具体的兑换流程、说明、兑换途径的多样化、兑换平台的成熟度、兑换的物品价值、居民参与程度进行说明,综合评分(2-4分)。 | |||||
注:未提供材料则该小项不得分 | |||||
垃圾分类 智能化信 息平台 (19分) | 1、投标人能保证识别居民可回收垃圾物的来源,记录、导入、统计信息并能及时上传,上传数据后台可见,根据技术方案和平台的可操作性综合分析、横向比较,综合评分(提供信息平台各环节的截屏图片,未提供则不得分)(5-9分)。 | 19 | |||
2、投标人能保证采用IC卡或二维码/条形码进行垃圾分类信息数据采集,并做到信息数据兼容的,得5分(须提供相关图片说明,未提供则不得分); | |||||
3、投标人能保证采用移动端APP并可实时应用的,得5分(须提供操作流程截图或相关图片,未提供则不得分); | |||||
管理人员配备(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垃圾分类运营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 2、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垃圾分类运营项目经理证书的得每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毕业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