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植物保护站委托采购的滨海县植物保护站的50%戊唑·百菌清悬浮剂、48%氰烯·戊唑醇悬浮剂、35%戊唑·福美双悬浮剂、40%戊唑·咪鲜胺悬乳剂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包件一:50%戊唑·百菌清悬浮剂;包件二:48%氰烯·戊唑醇悬浮剂;包件三:35%戊唑·福美双悬浮剂;包件四:40%戊唑·咪鲜胺悬乳剂。各包件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开、评、定标顺序为先开包件一,后开包件二、再开包件三、最后开包件四。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7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植物保护站(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包件一50%戊唑·百菌清悬浮剂为人民币26.7万元,包件二48%氰烯·戊唑醇悬浮剂为人民币30.5万元,包件三35%戊唑·福美双悬浮剂为人民币112.5万元、包件四40%戊唑·咪鲜胺悬乳剂为430.3万元。
7.最高投标限价:包件一为人民币18万元/吨,包件二为人民币21万元/吨,包件三为人民币5万元/吨,包件四为人民币12万元/吨。
8.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是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5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6000元,包件三为人民币20000元,包件四为人民币8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0年3月18日8时30分--2020年3月25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8日9 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货到当场验收合格(经抽检合格)、供货全面完成后三个月内,可凭招标人验收核实的数量由招标人财务部门结算,一次性全面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植物保护站 联系人:王永青 联系电话:1805298913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滨海县植物保护站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