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20年道路绿化双微补植工程。
2、工程地点:滨海县县城道路范围内绿化带。
3、资金来源:财政。
4、招标内容:滨海县县城道路范围内绿化带补植灌木,金森女贞毛球、小叶女贞毛球、红叶石楠毛球、龙柏、小叶麦冬、鸢尾、马尼拉、百幕大混播黑麦草、高杆女贞、法桐、榉树、重阳木、朴树、垂丝海棠等苗木(详见投标报价表中清单)。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6个月或本标段预算费用用完为止
8、养护期:养护期从补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期为6个月,100%成活率。
9、标段数量:共一个标段(详见投标报价表中清单)。
10、投标最高限价:121.3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体现不了园林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或具有[园林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无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印有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9.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评标办法
1、根据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书的符合性和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书不予评审,仅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未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C)计算方法为: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1-Q2,Q2取值30%、31%、32%、33%、34%;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K2的取值为90%。Q2、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结束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五、工程付款
栽植后满三个月验收一次,交办单评分低于90分的不予验收且不计工作量。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施工服务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评分大于等于90分的交办单按照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工作量×评分(百分率)%结算费用的70%,余款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且在审计结束后凭审计报告按审计价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六、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3月17日起, 联系人:滕友军 联系
电话:13770122169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指定地点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手续。未到指定地点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办理投标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领取时间:2020年3月17日8:30-2020年3月25日18:00
2.领取地点: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广电信息大厦18楼交易服务大厅
3.联系人:高权 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300元/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15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戴阳光 滕友军
联系电话:13805118768 1377012216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 15950201008
电子邮件:yczq2001@163.com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