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温泉度假酒店供配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0-11-11 17:53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亮湾温泉度假酒店供配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兴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月亮湾温泉度假酒店供配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月亮湾温泉度假酒店供配电系统(变压器、户外环网柜、电缆及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配套土建施工,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

2.2交货或服务地点:该项目位于滨海港区宋公大道西侧。

2.3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单位具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外包安全双准入工作实施规范》中第八条、第九条所列举的条件,并取得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外包单位安全准入合格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7)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滨海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

第一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如保证金未退还的,此次投标继续有效。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08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17日18时00分00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cgcjsglsz@163.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吴伟(手机号码:18005115778)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00秒,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6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安装结束时付合同价的30%;设备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一审审计结束付至一审审计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政府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结算审计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结清(扣除承包人应维修而未维修发生的相关费用)。

备注:1.付款前需开9%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付款均无息。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兴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  智       联系人:  吴伟     

电  话:  0515-69959535      电  话: 180051157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cgcjsglsz@163.com   

  2020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评审依据

投标报价

73)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73分)

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且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最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A,投标报价得分为73分。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A/投标报价)×73

商务标评审(27)分

企业业绩15)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不得造假,必要时将组织相关监督部门核查业绩情况)。

注: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审时不予计分

企业信誉6分)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项2分,满分得6分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承诺(6分)

1、缺陷责任期内、外的服务承诺比较,并承诺对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对确保按招标人要求通电的承诺。投标文件中有此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根据替甲方排忧解难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及费用承担、且措施合理可行的其他实质性的承诺。投标文件中有此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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