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20-01-10 09:02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去年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均衡化、便民化”原则,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健全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细化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加以量化、细分,确定服务目标,努力实现服务内容均等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质量目标化。整合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服务力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得到更新、业务水平得到提高、服务技能得到强化。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均衡化。加强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开设司法鉴定窗口,融合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多项服务职能,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好司法行政所有事”。在全县各镇(区、街道)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做好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初审、公证、司法鉴定联络等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微信群建设,善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等在线服务,及时传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信息,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化。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所需,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实现供需有效对接;针对全县不同的企业发展类型,全面开展“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依托普法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将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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