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二维码门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4 11:26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公安局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公安局负责编制管理的滨海县相关单位及居民小区二维码门牌制作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服务期限: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号牌制作,40历天内必须完成门牌安装工作)。

3.项目地点:滨海县县域范围内(公安局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保期:二年。

7.预算金额:20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反光地名标牌检测报告》、《漆膜地名标牌检测报告》。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19年9月24日起

2.领取链接地点:https://pan.baidu.com/s/1_DZ2MpPD_P_zG7W6T2NZ8g

提取码:kghn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审定价的 7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再支付审定价的20%,余款满2年无质量、服务问题后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杨胜华  13914633180

代理机构:高  权  15950201008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评分标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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