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1#锚地工程扫海测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9 17:43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盐城港滨海港区1#锚地工程扫海测量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滨海港区1#锚地为普通船舶锚地,平面尺度为5000mx3000m,面积15平方公里,锚位15个,2个两万吨级锚位,13个五万吨级锚位,水深15至16米。扫海范围为锚地边线外100m所包含水域范围,本工程需扫海面积约28.3km2。扫海方式采用多波束系统进行扫测,扫测出图比例为1:5000。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测量、制图、电子海图制作等工作,测量成果需上国家海图。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质量监督和海图出版技术要求,并要求上国家海图。提供扫海成果符合海事管理部门向外公布航道锚地的要求,并保证及时更新入相应海图。

4.预算金额:135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海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海航测〔2009〕166号文件的要求,并须取得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海事部门上图许可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9年8月19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kW39EXjsHV8k_2duLzMWA 

提取码:8h9r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952015101)。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9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不支付预付款,待提交符合要求的扫海成果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九、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名称: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凤刚   联系电话:159491161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盐城市绿地商务城蓝海写字楼8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52015101 

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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