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城西育才西路以北、育才大沟以东。
2.本次招标内容为:滨海县第三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共13部电梯。内容包含:电梯全套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电梯的运行调试费用)、监督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验收费用、电梯的工厂验货费和工厂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时所需的维护费用、电梯验收交付前货物运行时发生的维护等费用,均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和维修保养,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
3.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及验收工作(其中进场安装时间为30日历天且不影响施工总工期)。
4.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对安装电梯的技术参数如井道尺寸、井坑深度、顶层高度、孔洞预留、埋件预留等相关数据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时确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可能影响电梯设备和电梯安装的所有不能满足的条件和因素都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包括需要机房加固、井道加固、现场层高与安装参数不一致需处理的、现场条件与电梯安装规范不一致需处理的等所有需要增加的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电梯设备和电梯安装的任何费用。在随后的供货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质量保修期不少于二年,从验收合格且取得使用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内,维修、更换零配件及涉及相关的人工、差旅费等全免费。
6.质量标准:合格。
7.预算金额:433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所投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其制造许可明细表必须具有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且具有客梯和病床电梯制造许可。
3.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内);如代理商不具有,须提供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属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负责实施的承诺函。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维修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内);如代理商不具有,须提供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属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电梯质保期内的维修工作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属分公司)负责实施的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电梯推荐品牌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产地:上海市)”、“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产地:杭州市)”、“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产地:广州市)”、“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产地:上海市)”、“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产地:苏州市)”,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并需经得招标人的书面认可方可投标。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65分)
1.1.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
1.2评标基准价A值:若有效投标报价≤6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6家时,去掉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4分,每下浮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技术响应(1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
2.1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基本分4分):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条中电梯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对照,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无偏离的得满分;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离的,按无效标处理。
2.2投标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9分)
(1)所投7台病床电梯(电梯编号:1号、2号、6号、7号、8号、10号、11号)的曳引机为原品牌原装整件进口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2)所投7台病床电梯(电梯编号:1号、2号、6号、7号、8号、10号、11号)的门机为原品牌原装整件进口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3)所投7台病床电梯(电梯编号:1号、2号、6号、7号、8号、10号、11号)的控制柜为原品牌原装整件进口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上述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格式见附件)。
2.3电梯设备的性能及质量(1分)
(1)投标货物的品牌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制造工艺的先进性,得分区间0.3~0.5分。
(2)投标设备的故障率、节能性、噪音、振动加速度、平衡系数、平层精度等情况,得分区间0.3~0.5分。
2.4所投病床电梯的曳引机牵引方式(3分)
所投病床电梯的曳引机牵引方式采用钢带牵引的得3分,采用钢丝绳牵引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3.商务响应(2分)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作出响应承诺的得1分;不响应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工作承诺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产品厂商综合实力情况(6分)
4.1制造商的制造生产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为A级最大梯速为10.0m/s及以上且病床电梯为B级最大梯速为4.0m/s的得3分;曳引式客梯为A级最大梯速为7.0m/s及以上且病床电梯为B级最大梯速为2.0m/s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4.2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奖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5.售后服务承诺情况(5分)
(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提供完备的服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技术力量配备、备品备件库,根据其优劣情况计分,得分区间1.8~2.0分。
(2)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并且保证接招标人电话通知后,立即委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承诺在4小时内到场的得1分;承诺在2小时内到场的得2分。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在质保期内免费供应承诺、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承诺及质保期外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应价格承诺,得分区间,0.8~1.0分。
6.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5分):
(1)所投电梯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方案(0.8-1.0分);
(2)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的应对方案(0.8-1.0分);
(3)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方案(0.8-1.0分);
(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0.8-1.0分);
(5)用户培训方案(0.8-1.0分)。
六、付款方式为:
电梯合同签定后,全部电梯安装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60%,全部电梯经买方和地方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10%,整个项目工程审计结束后,付合同总价27%,质保金3%一年后付清。以上均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七、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陆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比例: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形下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4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夏建高 联系电话:15365689193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品牌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600元。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包含招标答疑在内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滨海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星
联系电话:152513081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建高
联系电话:15365689193
传 真:0515-86231073
邮 箱:61422747@qq.com
滨海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