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二期)工程

发布日期:2019-06-14 16:36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二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

2.工程规模: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二期)工程,包含综合楼(含桩基,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5600平方米)、配电房、门卫、厕所、围墙、200m塑胶跑道、2个篮球场、乒乓球场、室外土方、消防水池、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工程造价约216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二期)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80 日历天

注:(1)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基础上,每推迟一天罚款3万元,工期起算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如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实际工期发生延误后7日内中标人需书面报送招标人,经招标人和监理确认同意后,方可在结算中予以认定,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在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附属工程并验收合格(附属工程包含配电房、门卫、厕所、围墙、200m塑胶跑道、2个篮球场、乒乓球场、室外土方、消防水池、道路、雨污水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验收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1日。

2.领取地点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15:00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延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加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⑤上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3、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按期竣工并验收达到承诺的质量要求,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人员材料组织不力、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多、工期严重滞后、管理混乱等情况,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警告承包人还不能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且验收合格的按工程审计价结算(其中扣除已完成的工程量审计价的30%作为违约金,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已完成的工程量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予结算;未完成的工程量由招标人另行组织实施。如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实际工期发生延误后7日内中标人需书面报送招标人,经招标人和监理确认同意后,方可在结算中予以认定,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需充分考虑自己单位的履约能力,如中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申报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由中标人缴纳的部分费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渣土费、道路占用费、噪声检测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划拨资金差额部分)。如不配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如与施工图纸不符,须在招标文件澄清(疑问)程序中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出,如未澄清,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确认,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量错误的工程量不作调整(如投标人在中标后再发现有漏项或数量错误的工程量,则发包人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故不作调整)。中标后必须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外)招标工程量不作调整。

7、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阻扰施工的矛盾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承包人应自行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和和其它方式予以解决,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如:打桩防止周边房屋开裂、现场内分交通运输、扰民、安全防护、道路占用、夜间施工等问题),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8、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510,】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84198010

9、付款方式:

(1)综合楼部分:基础施工至正负零并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付综合楼部分工程款的5%,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付综合楼部分工程款的20%,工程项目全部竣工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付综合楼部分工程款的25%。配套部分:配套部分工程量完成50%时付配套部分工程款的30%,配套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再支付配套部分工程款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缺陷且有审计结论时付至审计价的98%,余款作为屋面及运动场面层质量保证金,待5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扣除运动场地面层总价的3%,待8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综合楼验收合格时间计算)。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ABC合成法)。

(一)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3、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6.5%、97%、97.5%、98%

下浮率△

6%、7%、8%、9%





4、B=在规定范围的投标报价除C值外任一个投标报价,在经过下列备注⑴程序后,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述抽取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计算A值后,由公证人员将B值抽取范围中的所有投标报价按由大到小顺序对应小球号码从1开始依次编号):

抽取方式:若投标报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投标报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标报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5、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报价;

注:⑴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投标函中未填写投标报价的、或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填写不规范的、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乘以0.95的、或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或清标时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6.5.3条第一款情形的投标报价均无效,且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⑵规定范围内是指除上述注(1)条款之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注:该条款规定范围下浮25%(含)为下限,本项目最高限价*0.95(含)为上限。)

⑶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开评标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计算价格得分及确定中标候选人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投标人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如因报价得分相同的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如因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而产生并列名次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并列名次的投标人通过抽签确定其排序。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csp.gov.cn/front/default.asp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爱玲             

联系电话:139125884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平  李萌萌

联系电话:19952895857   18921813656

电 子 邮 件: 397557803@qq.com   

                                                                   2019年6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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