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抹香鲸保护挖掘及标本制作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9 17:43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县抹香鲸保护挖掘及标本制作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滨海县抹香鲸保护挖掘及标本制作;

2、招标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工作范围:

3.1抹香鲸保护挖掘工作

目前4条抹香鲸掩埋在滩涂潮间带,现场情况恶劣,需尽快挖掘制作标本,需要进行便道、围堰等措施进行保护性挖掘,完成挖掘后需将临时设施及时拆除,鲸鱼骨由专业人员进行收集、保存、运输;

3.2标本制作

目前已有抹香鲸标本展出的共有8处,主要采用传统剥制和干脂工艺,展示骨骼和皮肤共2个标本。为区别于其他鲸馆,做到最全面、最专业的展示抹香鲸,制作以下标本:

3.2.1骨骼淡化和塑化保存;

3.2.2塑化骨骼串制标本,通过骨的形态与其他脊椎动物的比较,体现出鲸与陆地动物有进化关系;

3.3配套服务

3.3.1博物馆自然部分展陈大纲设计,对场馆设计提供辅助;

3.3.2关于科普活动、科普书籍方面共同参与,促进开展;

3.3.3为建成全国科普基地提供经验支持;

3.3.4抹香鲸展览相关的讲解词及讲解培训工作支持;

3.3.5对博物馆展品的搜集提供长期支持工作;

3.4纪录片拍摄制作

全程纪录片取材和制作,全程记录抹香鲸挖掘、标本制作等活动,制作专题纪录片、科普纪录片、宣传纪录片,为博物馆后期的提升运作保留资料;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限价:1750万元,其中挖掘部分限价450万元、标本制作部分限价900万元、纪录片制作部分限价300万元、配套服务部分限价100万元。;

6、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

其中挖掘从进场到运抵制作现场45日历天;

标本制作工期:从进场到标本制作完成塑化骨骼串制标本、塑化整体骨骼韧带标本360日历天;

展陈方案工期:180日历日;

视频制作工期:全程跟踪拍摄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生物塑化标本生产、销售、制作、研发等两项及以上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媒体影像摄制单位要有与政府单位成功合作的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生物塑化标本生产、销售、制作、研发等两项及以上内容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4.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标段联合体单位不能重复,否则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且要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起;

2.领取地点:https://pan.baidu.com/s/1uSUfflsMGR28pgnLeL6ocw

提取码:pcat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张晶 手机:18068866980)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类别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2位数)

商务评审(30分)

企业认证证书及专利

证书

(9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与本项目招标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每一份证书得1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综合实力

(9分)

1、展陈大纲撰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展陈大纲撰写人出版过文献及书籍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出版文献及书籍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展陈大纲撰写人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奖项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展馆情况

(2分)

以往展陈大纲与博物馆建设结合的实际展馆的图片及说明;提供资料(场馆图片、展品展示图片等)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10分)

1、标本制作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销售过同类产品(鲸豚类塑化标本),提供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的得2分,最高得8分。

2、挖掘施工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500万元以上市政施工项目,提供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3、纪录片制作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作的纪录片或宣传片,提供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完整视频文件(视频文件中需体现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技术评审(40分)

 

投标样品综合评价

(20分)

投标样品横向比较进行评价:(任意抹香鲸任意部位或器官塑化标本一件)

(1)根据标本样品的解剖结构的清晰度、暴露充分度进行评定,评分区间为3-4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2)根据标本样品的外观是否有流胶或流油现象进行评定,评分区间为3-4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3)根据标本样品形态色泽是否和谐自然进行评定,评分区间为3-4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4)根据标本的制造工艺、质量、环保性等进行评定,评分区间为3-4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5)根据标本的样品、实物图片、产品彩页、技术说明、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详实与符合程度进行评定,评分区间为3-4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不提供投标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项目实施

能力

(6分)

1、投标人具有制作抹香鲸塑化标本的大型设备(至少包括:大型脱水脱脂冰柜、大型浸渗冰柜、龙门吊)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厂房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自建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的合同或产权证明需体现面积指标,不提供的不得分);

制作工艺

(6分)

1、标本制作采用注胶工艺使用自动注胶机进行灌注,提供专利或工艺标准证明文件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标本制作采用真空低温技术进行标本浸渗,提供专利或工艺标准证明文件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标本制作采用恒温恒湿专用硬化间进行标本浸渗,提供专利或工艺标准证明文件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项目实施

方案

(4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整体全过程的策划方案,方案至少要包括具体的组织安排,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派送措施、后期制作、售后服务等,评委根据其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0.5-1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单独的挖掘方案,评委根据其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0.5-1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单独的拍摄设备使用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拍摄设备的数量、型号、合理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0.5-1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媒体制作的设计方案,评委根据其内容的完整性,服务程序的合理性,工作步骤的可行性,制作的响应度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0.5-1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承诺及培训

(4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及承诺,其中至少包括售后服务团队配置、技术支持、保修期内外的维修维护内容、范围和响应时间以及应急保障方案等,评委根据其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1-2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合理的售后及培训计划,售后服务及使用培训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响应及时、满足用户需要,评委根据其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区间为1-2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没有的不得分。

注:

①上述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书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②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七、付款方式:

7.1预付款的支付

约定的预付款数额为:合同总价的10%:    

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划帐方式汇入乙方在合同中的银行帐号中;

7.2挖掘款的支付(按工作进度付款)

7.2.1乙方人员进场,挖掘进度达到25%,甲方支付总挖掘款的50%:

7.2.2乙方完成挖掘工作并把货物运送到厂区后,甲方支付剩余总挖掘款40%:

7.3标本款的支付(按工作进度付款)

7.3.1标本进厂后,甲方支付总标本合同款的40%:          

7.3.2乙方完成标本的脱盐、脱脂工作后,甲方支付总标本合同款的30%:          

7.3.3乙方完成整体骨骼标本的定型、硬化工作后,甲方支付总标本合同款的10%:           

7.3.4乙方将标本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标本合同款的8%:           

7.3.5乙方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总标本合同款的2%:           

7.4纪录片的制作及媒体宣传款的支付(按工作进度付款)

7.4.1标本挖掘进场后支付总纪录片制作款的20%: 

7.4.2标本挖掘完成到厂区后支付总纪录片制作款的20%:           

7.4.3标本制作完成100%工作量后支付总纪录片制作款的30%:           

7.4.4提交所有成果后支付总总纪录片制作款的20%:           

7.5自然部分展陈大纲款的支付(按工作进度付款)

7.5.1开始编写大纲时支付总展陈大纲及展陈设计款的20%:           

7.5.2展陈大纲编写完成支付总展陈大纲及展陈设计款的50%:           

7.5.3提交所有成果后,支付总展陈大纲及展陈设计款的20%:           

以上款项的支付,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划帐方式汇入乙方在合同中的银行帐号中。

注: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出具交纳合同金额10%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赵威凯    

联系电话:15961919265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18068866980

电子邮件:2445339593@qq.com

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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