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体育中心网球场围网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体育中心网球场围网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货物、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附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38.22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4月 28日8时30分--2019年5月7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王洪林,联系电话: 15358259950;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港城路交通环保大楼18楼1810室)且经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注:评分标准中所要求的证书、检测报告等原件,如是制造厂商投标,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作原件核查使用,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度的80%, 余款在承诺的质保期满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
联系人:宋正领
联系电话:0515-841237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王洪林
联系电话:18921860026 15358259950
电子邮件:YCGXZBDL@163.com
滨海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货物技术参数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