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5个小区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彩虹城,涵碧园、景玉兰庭、京华雅苑、龙泰御景湾、锦绣园、翰林苑、滨河湾、忠仙华庭、水韵新城、万景豪庭、博士苑、北辰、景湖豪庭、一品世家十五个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二次分拣及处理等服务工作。具体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县城内十五个小区。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包件一126万元(彩虹城,涵碧园、景玉兰庭、京华雅苑、龙泰御景湾、锦绣园、翰林苑、滨河湾);包件二111.48万元(忠仙华庭、水韵新城、万景豪庭、博士苑、北辰、景湖豪庭、一品世家)。
6.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件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包件一→包件二。若某投标单位在包件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包件二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的收集或运输。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投标截止之日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为2018年10月-2019年3月)由本单位向社保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印有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6.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4月13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C-1TiTl1GSz3E7xo4yndA
提取码:9o5u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嵇红梅、手机18921872887)。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5日15时00分00秒。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付款,全年分4次平均付款,每个季度百分制考核,季度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100%;季度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90%;季度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80%;季度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70%;季度考核总分5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60%;季度考核总分5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期季度款不予支付。季度考核后扣除的款项不再另行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戴阳光 13805118768 刘军 13770137139
代理机构:嵇红梅18921872887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