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和西湖路校区标准化考场建设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8 16:16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和西湖路校区标准化考场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建设标准化考场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货物、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附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2019年4月底前完成
    3.项目地点: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凤鸣路和西湖路校区。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该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3月 8日8时30分--2019年3月15 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薛金凤  联系电话:18921860026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港城路交通环保大楼18楼1810室)且经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序号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35分)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部分(16分)

软硬件完全响应项目内容和参数要求得16分,其中标★项如有不响应每项扣2分,非★项如有不响应,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系统方案(10分)

(1)投标人根据教育局提供的两个学校点位图完成详细的施工设计图,评委根据设计图纸的完整性、合理性和针对性酌情评分。(7-8分)

(2)提供现场勘查证明得2分,以教育局证明盖章和勘查图复印件为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施工方案(15分)

(1)编制说明和依据。

(2)完整的施工计划表。

(3)组织机构配备及劳动力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4)施工方法。

(5)质量保证措施。

(6)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表。

(8)验收组织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施工设计方案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进行评审,方案总体上合理、科学、规范、可行。

由评委在14-15分酌情打分。

5

项目管理措施(6分)

(1)包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提出对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目标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确保工期的措施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4)具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确保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6)具有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及应急处理方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6

专线服务(6分)

县招生办和县一中凤鸣路、西湖路校区两个考点之间互联网隔离的专用线路,采用1000M   带宽的专线接入,以及两个校区之间采用互联网隔离的专用线路且不低于1000M独享带宽的专网,以及应急备用线路(500M)。投标人承诺提供不少于六年免费服务的得6分 ,不承诺或者承诺年限不足的不得分。

7

投标人业绩(6分)

自2013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技防、安防监控类项目成功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低于70万元不得分), 最高得6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8

售后服务(6分)

(1)提供7*24小时售后响应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2小时(含)以内得1分,超过2小时(不含)不得分;承诺故障处理时间24小时(含)以内得1分,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不含)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考试期间服务方案,承诺在维保期内提供不少于2人的原厂工程师驻场服务的,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承诺按中标价的1%的比例建立备件库,保修期内负责免费维护,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90%, 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宋正岭  0515-84123722

代理机构:薛金凤  18921860026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

联系人:王峰  0515-84190191

地 点:滨海县行政中心1029室(府前路1号)

滨海县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

附件:货物和服务技术要求.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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