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人民法院委托采购的执行指挥中心及监控中心升级等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及监控中心升级等采购。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完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地点:滨海县人民法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5、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等相伴随服务。
6、预算金额:100.21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3月22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wI-cKr0xw-BbpPv1KctRA
提取码:x2kq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骆成、手机号码:13270090666)。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5日15时00分00秒。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具体的综合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实施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款的5%;验收合格满三年支付合同款的5%(质量保证金)。
注: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宝顶 联系电话:18861916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 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