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前得到大幅提升。
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效,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赋予群众监督的权力。使“明厨亮灶”建设深入人心。引导消费者到“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使建设“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得到实惠,从实际利益着手,带动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共同参与。
落实主体责任。先后三次组织对餐饮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切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适合自身现场条件的“明厨亮灶”建设方式。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严格日常监管。积极引导新开办或延续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结合经营实际,采用“视频厨房”“透明厨房”“网络厨房”等展示形式,将食品安全关键部位与环节向公众展示,实现阳光操作。督促已经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单位,注重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加强自我管理和定期维护,切实发挥其实际作用,确保达到“明厨亮灶”展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