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采购的有机无机复合肥、生化制剂、氰烯戊唑醇等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分别为:包件一有机无机复合肥等采购项目;包件二生化制剂等采购项目;包件三氰烯戊唑醇等采购项目。三个包件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本项目分三个包件,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件但仅可以中一个包件)
2、供货期限:1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保期:2年。
5、供货地点:滨海县境内(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6、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等相伴随服务以及灯具基础制作等。
7、预算金额:包件一为人民币45万元;包件二为人民币9万元;包件三为人民币20万元。
三、每个包件的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均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人民币6000元;包件二为人民币1800元;包件三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本项目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账户上,其投标无效。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19年10月2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骆成
4、联系电话:13270090666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每个包件均采用资格后审及每个包件的评标方法如下:
包件一的评标方法:投标时以万元/吨为单位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可超过要求的最高限价,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固定总价,有机无机复合肥的综合单价最低,供货数量(以吨为单位)最多的中标。
包件二的评标方法:投标时以万元/吨为单位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可超过要求的最高限价,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在响应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固定总价,生化制剂的综合单价最低、供货数量(以吨为单位)最多的中标。
包件三的评标方法:投标时以万元/吨为单位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可超过要求的最高限价,超过限价作废标处理。在响应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固定总价,氰烯戊唑醇的综合单价最低、供货数量(以吨为单位)最多的中标。
每个包件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其包件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其包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每个包件的付款方式均为:
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货到经验收合格(抽检)、供货全面完成后一个月内,凭招标单位验收、核实的数量,按中标商品总价由县财政部门结算,一次性全部结清(无息)。
注:上述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吕卫东 联系电话:180529781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滨海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