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12页1.3条“投标人提供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副本)证书原件(如印制二维码标识,可为复印件)”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证书原件(如印制二维码标识,可为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12页资格审查资料现增加1.6条“如为联合体,提供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滨海海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