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

发布日期:2018-05-29 17:12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已经滨海县招标办备案,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贷款,现已落实。现对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征集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2.项目地点:滨海县八滩镇镇域内
  3.项目概况: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包含五醍浆大道入口形象节点、S327省道东侧园区段绿化带、8m辅道及两侧2m宽绿化带、2条支路及 (富康路、创业路)两侧2m宽绿化带、五醍浆大道两侧2.5m宽绿化带。
  4.成果要求:详见附件《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任务书》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5.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5 月30 日上午8:30时至2018年  6月5日17:00时。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收款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 52万元。(该费用包含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前期数据测绘、检验等费用。)
  八、付款方式
  出方案后付合同价的20%,提交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付合同价的40%;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且审计结束后全部付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未中标方案不进行补偿。
  注:中标人及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成果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均归招标人所有。

  九、评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选取前三家投标单位推荐为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得分汇总,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进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如综合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得分相同中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
  中标单位需根据评审意见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方案进行整合修改完善
  各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评审会,安排方案构思和答疑。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和评审会现场,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项目负责人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
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审工作。即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高级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的复印件2份。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独装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须加投标单位公章提交给招标人。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设计方案70分
  设计方案的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规划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八滩镇道路景观设计包含五醍浆大道入口形象节点、S327省道东侧园区段绿化带、8m辅道及两侧2m宽绿化带、2条支路及 (富康路、创业路)两侧2m宽绿化带、五醍浆大道两侧2.5m宽绿化带。
  (2)设计要求尊重场地特征,因地制宜。
  (3)景观设计中种植设计符合八滩当地特色,四季有景可观。
  设计方案评分分值如下:
  1.成果完整性(8-10分);
  2.设计风格、体量、造型(8-10分);
  3.设计理念、指导思想(16-20分);
  4.设计手法、效果表现(16-20分);
  5.方案可操作性(8-10分)
  设计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判为废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方案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评分低于55分应判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比较,将所有评委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投标报价30分
  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报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3%、94%、95%、96%。
  注: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四)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将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得分汇总,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进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如综合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得分相同中报价最低的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
  中标单位需根据评审意见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对方案进行整合修改完善。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可以书面方式向招标监管机构提出
  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传真:0515-84198978。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明清      手 机:189363302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鸿望           电  话:18762536297       
 

 

 

滨海县兴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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