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润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滨海欧堡利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滨海欧堡利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海“紫宸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经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紫宸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2.服务期间:暂定贰年,(具体起算日期为项目首批房屋交付之日起)
3.项目地点:滨海县港城路西侧、育才西路南侧交汇地块
4、项目概况:“紫宸小区”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小高层、高层住宅、配套商业,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紫宸小区”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1286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41758.4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252606.719平方米,居住总户数为1862户(其中:小高层2幢建筑面积为22438.12平方米,高层住宅19幢建筑面积为230168.59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8366.31平方米;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面积3063.36平方米(含物业用房及公厕、配电房及门卫等);地下建筑面积72041.6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7087.92平方米)。小区内机动停车位共2071个(其中:地面住宅停车位167辆;地下住宅停车库1854辆;地面商业停车位50辆)。绿地率为35%;建筑密度为18.19 %;建筑容积率为 2.39。
小区规划出入口数为 3 个。小区主出入口 1个,面向向阳支路;小次出入口 2个,分别面向育才西路、永宁路。
本项目于2017年 12 月开工建设,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2019 年 6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 12 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5.服务要求:按《滨海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滨价发〔2015〕38号)五级服务等级要求执行。
6.收费标准:按《滨海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滨价发〔2015〕38号)五级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境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滨海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2.投标人具备在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托管过单个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的管理经验(包含在2015年1月1日前托管但在此期间没到期的或在此期间进驻但2017年12月31日后未到期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且2017年6月以后连续交费达6个月以上);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的证明;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本地从业人员另须持有《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在上年度考核中在“合格”及以上;外地从业人员承诺在中标后严格遵守《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各条规定);拟任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和物业主管部门审核不允许更换。
4.项目拟投入具备以下专业技术证书的技术人员:①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资格证书②高压电工类作业证③电梯作业证④建(构)筑消防类专业证书⑤绿化工程类技术资格证。
5. 招标人坚决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服务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省级、市级及县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已投标报名的,不作中标候选人考虑。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 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 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时 间:2018年3月14日8:30-2018年3月20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 系 人: 潘雨生
4.联系电话:18936332550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
6.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付款方式:
1. 前期开办费用按合同约定招标人在项目首批房屋交付前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电梯运行维护费等代收代交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向业主收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滨海县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 标 人:滨海欧堡利亚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 军 13512595599
代理机构:盐城市润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定标 15305109599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物业管理中心提出。
联 系 人: 章学建 ,联系电话:0515-84108100
联系地址:滨海县中市路118号二楼
滨海欧堡利亚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评标标准和办法